大罷免「查水錶」遭羈押、起訴、電子監控、請辭 他悄悄又回花縣府
花蓮縣府民政處長明良臻(右)涉查水錶案遭檢方起訴,交保50萬元、限制出境出海、電子監控,近日又回縣府任職機要秘書。本報資料照片
花蓮縣政府前民政處長明良臻涉及立委傅崐萁罷免一階查水錶案,5月被依個資法起訴後請辭獲准,沉潛3個月,在7月26日首波大罷免投票結果出爐後,近日又悄悄回到縣府,出任簡任10職等機要秘書。
明良臻是縣長徐榛蔚重要幕僚,被控今年2月在罷傅一階段提議時,要求戶政人員登門查對罷免資料,引發查水錶爭議,檢調3月25日大動作搜索民政處等5地,帶走明良臻等人,明良臻27日遭羈押後即停職。
明良臻於5月14日遭檢方依違反個資法起訴,檢察官調查,明良臻2月3日透過民政副處長吳俊毅,邀集花蓮縣各戶政事務所主任,無視公務員當場提示提議人名冊簽章真僞查對工作,屬花蓮選委會權責,仍指示必須對罷免案提議人進行實地嚴格查訪。檢方斥責明良臻犯後無悔意,矢口否認犯行、態度不佳,試圖將責任推給下屬卸責,建請從重量刑。
花蓮地方法院裁定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並以電子設備監控行蹤。他獲釋後,隔天向縣府請辭獲准,民政處長職務由縣府消保官、民政處前副處長李葳代理。
花蓮縣府簡任機要職共6個員額,明良臻昨天上任補缺。人事處長吳賢惠說,明良臻雖然有案還在審理,並不違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明定的消極資格,具機要任用資格,隨機關首長進退。
明良臻因罷免去職,在罷免傅崐萁投票未通過後,不到1個月就回到縣府,引起外界議論。縣府表示,此案尚在審理中,以「無罪推定」原則,縣府進用人員都是依照法規辦理。
花蓮縣政府民政處長明良臻因涉嫌違反個資法,捲入罷免查水錶案被羈押,花蓮地院5月14日晚間裁定50萬交保,明良臻彎腰三鞠躬向外界道歉。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