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22年無聯繫 卻要2子1女養到死!老病男慘遭打臉

離婚22年無聯繫,卻要2子1女養到死!老病男慘遭打臉。(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均化名)與妻子育有2子1女,在2002年離婚後就未與孩子們聯繫,迄今已有23年未曾見面。阿國在2023年車禍導致左腳受傷,本身還有泌尿疾病及高血壓等慢性病,因而無法持續穩定工作,已無謀生能力,且不能以自有財產維持生活,因此請求3個孩子,均需按月給付扶養費7235元,直到他的死亡之日止。

法院審理,阿國指稱,他的現況需仰賴他人照護扶養,但現在每月靠國民年金給付每月4774元,還以姊姊不定期資助或借錢維生,但他每月要固定支出醫療費用3000元,租屋每月要付6000元,實在是入不敷出。

阿國的3個孩子控訴,父親生性好賭、遊手好閒,對於家庭毫無責任感,甚至將母親賺取家用的針車及嫁妝摩托車拿去變賣,再把錢拿去當作賭資。此外父親只要一有錢就是賭博,家中時常有債主上門。

而父親爲了躲債就不常回家,只留下他們母子4人終日在家惶惶不安,父親甚至爲了籌措賭本,僞造母親簽名,拿本票向地下錢莊借錢,還會對母親家暴,要求母親幫忙還錢。不滿父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並且實屬情節重大,因此請求准予免除他們的扶養義務。

法官考量,阿國當年對3個孩子,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照顧義務,並且情節重大,阿國與孩子們對此均不爭執。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請求給付扶養費,爲無理由,應予駁回,並免除3個孩子的扶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