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歐珀涉貪 北院昨開延押庭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陳歐珀另曾與吸金案主嫌曾國緯有往來,因案退出宜蘭立委選舉,民衆黨主席黃國昌關心吸金案進度,不時在立法院質詢,陳與曾國緯是否爲共犯,檢方分案調查中。

檢廉調查,陳歐珀涉嫌從2016年到2020年間收受聯興國際不正利益,利用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的職權提案修法、舉行公聽會等,協助聯興國際爭取降低碼頭租金。

2018年1月德籍「梅爾斯」貨輪撞上聯興國際設置在碼頭的「橋式起重機」等設備,陳歐珀推動修改「商港法」,將民營公司列入管理對象,以確保業者的臨岸設施遭損壞時可求償營業額損失;檢廉懷疑,陳提案修法涉及利益輸送。

臺北地檢署今年6月搜索、約談陳歐珀共10人到案,復訊後依貪污不違背職務收賄、財產來源不明罪、洗錢罪嫌聲押陳歐珀;法官當時認爲,陳出入境頻繁,有相當理由認爲有逃亡之虞。

依當時裁定書內容,陳歐珀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罪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權衡國家司法權有效行使等,如僅命陳具保或限制住居,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審判或執行進行,裁定羈押2月,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