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當門神 陳歐珀恐遭聲押

臺北地檢署3日指揮廉政署約談涉嫌行賄前立委陳歐珀的前聯興國際物流創辦人洪英正,晚間移送北檢覆訊。(郭吉銓攝)

前立委陳歐珀涉收賄,臺北地檢3日指揮廉政署搜索約談陳歐珀,陳妻徐慧諭(右)亦遭列被告。(郭吉銓攝)

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涉嫌自2016年立委任內起,5年疑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現金賄賂及不正利益數百萬元,充當「門神」圍事,除推動《商港法》修法並提案護航,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最輕判刑10年的違背職務收賄罪,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唐仲慶3日指揮廉政署北調組兵分14路搜索陳歐珀住處、聯興公司,約談陳歐珀、徐慧諭夫婦和前助理、時任聯興負責人洪英正共10人。檢方復訊陳歐珀後,不排除聲押或重金交保。

陳歐珀宜蘭家人昨證實檢廉有至家中搜索,「人就去臺北了,沒什麼好說的」,全力配合調查。

陳歐珀曾連任三屆宜蘭縣立委,2023年被檢舉與涉吸金詐騙的im.B主嫌關係密切,除使用im.B在宜蘭縣羅東鎮大樓當後援會及服務處,座車也登記在im.B旗下公司名下,事件爆發後放棄競選連任,北檢另分「他案」將陳列貪污罪被告偵辦中。

據悉,廉政署因偵辦另起重大貪瀆案時,從涉案人通訊內容,意外發現陳歐珀涉貪「案外案」。

1999年成立的聯興公司,資本額10億元,負責基隆東岸貨櫃碼頭經營,貨櫃集散站營運、船務代理服務及貨櫃陸運運輸。

2018年一艘德國籍貨輪停靠基隆港東碼頭時,不慎撞上聯興的貨櫃與機具,致聯興重大損失,因《商港法》舊法未把民有商港設施損壞列爲賠償範圍,聯興請託時任立委的陳歐珀協助修法。

陳利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委員身分,與另16名綠委連署,以有效解決民營化有關公有與民有商港設施損壞賠償問題爲由,2020年提出商港法第72條修正案,增訂第72條之1。

幾經折衝,立法院三讀通過《商港法》第72條修正案「應償還損壞商港區域內各項設施修復費,經限期繳納,屆期不繳納者,得勒令停止作業或禁止船舶入、出港」,2021年4月總統公告施行。

檢廉懷疑,陳歐珀自2016至2020年擔任立委5年期間,涉嫌收受聯興公司賄款及不正利益,除推動《商港法》修法,還以召開協調會、公開質詢等方式提案護航。事後聯興疑按月支付陳助理費名義,或匯款到陳的人頭帳戶,初估陳收受現金賄賂及不正利益約數百萬元。

檢廉3日搜索陳歐珀住家、聯興公司及時任負責人洪英正住居所共14處,並約談陳歐珀夫婦、洪及時任陳歐珀助理、親友共9名被告與1名證人,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行賄罪偵辦;遭列被告的徐慧諭、洪英正昨晚則先移送北檢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