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賄喬供電 鄭亦麟遭聲押
臺北地檢署偵辦綠能貪污案,26日將臺智電總經理鄭亦麟(右)聲請羈押禁見。(民衆提供/胡欣男臺北傳真)
「小英男孩」鄭亦麟,涉嫌在任職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副執行長時,收受綠電業者泓德能源、東煒建設數百萬元賄賂,施壓臺電協助業者取得供電,檢調搜索約談鄭亦麟、東煒創辦人陳健盛、陳冠滔父子等9名被告,檢方26日以鄭男、陳氏父子3人涉犯貪污重罪,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北院昨晚10點半開庭,再裁定是否羈押。
同案約談到案的鄭亦麟父母鄭伍廷、李佳珍涉嫌洗錢罪各以10萬元交保;會計師鄭涵涉洗錢罪80萬元交保、泓德總經理周仕昌涉行賄罪100萬元交保,2人均限制出境出海;鄭男友人徐子敬、臺電前副總蕭勝任被列被告,與臺電副總許國隆等5名證人均獲請回。
指了解,鄭亦麟否認不法,但供詞與陳健盛父子歧異,且有證人未到案,加上鄭無法明確交代異常金流,檢方基於釐清案情必要,認爲有必要聲押3人。
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獲報,指鄭涉嫌收受上市公司泓德能源及東煒建設賄賂或不正利益,明知業者不符規定,卻爲喬業者供電,施壓臺電配合業者,加上他長期任職智庫且在臺智電「不支薪」,財產卻異常暴增,與收入顯不相當,報請北檢檢察官指揮偵辦。
據悉,鄭亦麟遭檢舉擁有北市信義區基隆路二段、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3處市值逾2000萬元房產,並以親友人頭按月收東煒顧問費10萬元。另鄭的銀行帳戶2022年10月入款198萬元,均疑與業者有關,但檢調未證實檢舉內容,僅強調已釐清鄭收受不正利益及賄賂確切數額。
鄭擔任綠推中心副執行長期間,被視爲臺灣離岸風電區塊開發政策重要推手。他今年初離開綠推中心,轉到臺灣智慧電能公司,擔任「不支薪」的總經理。目前全案朝《貪污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財產來源不明罪、洗錢罪等方向偵辦。
對於這起綠能行收賄弊案,行政院長卓榮泰昨表示,大家最深惡痛絕的綠能犯罪,絕對不允許再發生。他請法務部重新檢查還有沒有其他弊端,也請經濟部做好管控,「依法處理,毋枉毋縱」,一定要加快速度給國人清楚的事件真相。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確實令人遺憾」,賴清德總統一再表達任何涉入司法案件,不分黨派、不問何人,只要有司法偵辦的相關證據都依法嚴懲。綠能也是一個例子,不分藍綠都有司法案件在偵辦中,總統都支持嚴辦。
蔡英文辦公室則表示,綠能發展對我國企業與勞工極具重要性,不能容忍不肖人士藉綠能發展而從事不法牟利行爲,盼司法毋枉毋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