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手取款被逮喊冤「上工第一天」 法官打臉判10月
▲清水警方去年逮捕2名詐欺車手,臺中法官日前判處2人各10月。(圖/警方提供,下同)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梧棲區楊姓男子去年誤信網路投資羣組,在家交付200萬元現金後想再投資100萬元,遭到家人懷疑阻止,楊男不甘被騙,配合警方逮捕前來取款的21歲李姓嫌犯及在旁監控的22歲萬姓嫌犯,其中李嫌辯稱首日上工,不知金額是詐欺款項,臺中地院認定2人同在詐騙羣組,屬同一集團成員,具有共犯關係,日前依加重詐欺罪各判決有期徒刑10月。
楊男去年2月間在LINE上看到投資訊息,好奇點擊後即加入暱稱「金股臨門」及「張曉涵」爲好友,持續觀望羣組內「會員」經常獲利,「張曉涵」還保證,「AI機器人」會自動檢測股市的個股大單,幫客戶買進,待獲利後可以代操賣出,月底結算獲利後,再匯款到客戶帳戶。
楊男愈聽愈心動,便和對方相約到家中面交投資款,每次都支付100萬元,付了2次,後來發現投資網頁中,已有幾萬元獲利,心癢想再投入100萬,這時已被家人發現可能遭到詐騙,隨即到清水警分局梧棲分駐所報警求援,楊男不甘受騙,決定與員警合作緝捕嫌犯。
李嫌原本要到楊男家中取款,後來改換到超商,一現身,馬上被埋伏員警逮捕,連在超商外監控面交過程的萬嫌一併落網。
李嫌供稱,他在網路應徵工作後,依照羣組指示,先在高雄向1名陌生女子索取公司證件、收據後,再到臺中找被害人面交取款,並不知情所索取款項是詐欺贓款。另萬嫌則表示,負責監督並回報面交過程,每天可獲得3千元報酬。法院依加重詐欺罪各判決2人有期徒刑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