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誇張酒駕!北市男7度拒測累積504萬罰鍰 禁考駕照33年

▲喝酒上路易肇事釀禍。(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9日)公佈第76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2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16名、3次以上者有8名,拒測累犯2次者5名、3次以上者3名。累犯次數最多者爲林彥池,本次拒測累犯第7次罰鍰126萬元,加上前6次拒測處分,已累計高達504萬元罰鍰,禁考駕照33年。根據統計,臺北市累計已公佈1899人次、1774人。

裁決所指出,本次公告名單中17名案件已結案,5名申請分期繳款,餘10名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394萬元。

裁決所表示,公告名單罰鍰最高且累犯次數最多者爲林彥池,本次拒測累犯第7次罰鍰126萬元,加上前6次拒測處分,已累計高達504萬元罰鍰,禁考駕照33年。林彥池於本市拒測罰鍰累計有288萬元,皆逾期未繳納已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強制執行。

另外,6月份公告臺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臺北市者,計有杜駿宥、楊宏均等2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佈,加強嚇阻民衆酒後駕車行爲,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

裁決所特別提醒,部分民衆酒駕遇警方攔查時,以爲拒絕酒測就可以逃避公共危險罪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罰責。第1次拒測罰鍰即高達新臺幣18萬元,累犯者依前次罰鍰金額加罰新臺幣18萬元,罰鍰無上限,遲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只要名下有財產所得均可能遭到拍賣或扣繳。除了高額罰鍰外,駕照處吊銷或禁考3至5年,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

裁決所說,上開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資料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佈專區。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衆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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