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0萬件無照駕駛 陳世凱:比照酒駕、累犯罰鍰無上限

交通部長陳世凱。(本報資料照)

我國每年取締約30萬件無照駕駛,其中75%是累犯,日前北市78歲邱姓老翁暴衝闖紅燈造成8人受傷,就是無照駕駛慣犯,引發社會衆怒。交通部長陳世凱今在臉書表示,將加重無照駕駛懲罰,除了去年提到的加重罰鍰,還要比照酒駕累犯罰緩無上限,並吊扣汽車、車主連帶重罰等措施。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24日痛批,臺灣每年取締無照駕駛高達30萬件,其中大多數是累犯,「爲何這些人可以這麼囂張?」而每年無照駕駛事故,造成700人死亡、7萬人受傷;其中高齡者無照駕駛,造成近200人死亡,萬人受傷。

陳世凱透過臉書發文指出,臺灣的交通,是社會不分你我都相當關注的重要議題。因爲大家的督促以及政府與民間的共同努力,改革的步伐已經逐漸邁開,由衷感謝公民持續監督交通部,讓我們持續做對事。但臺灣交通環境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交通部只能加快腳步,持續前進,才能滿足各界的期待,守護臺灣的交通安全。

陳世凱提到,在工程、教育、監理及執法、考照提升鑑別度、回訓制度、協助年長者安全駕駛等面向,皆已精進許多措施。

另在無照駕駛加重嚴懲上,交通部將提出新的修法方向。陳世凱表示,交通部去年起着手研擬加重處罰無照駕駛,比照酒駕處罰方式,加重罰鍰,且累犯罰鍰無上限,並加入當場吊扣汽車、車主連帶重罰等。

交通部說明,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要朝加重「無照駕駛」行爲懲處,現行無照駕駛罰鍰金額汽、機車皆爲2萬4000元上限,5年內2次以上直接處最高金額,且禁止無照者駕駛該車輛,車主允許無照者駕駛也並處罰鍰,5年內犯3次以上吊扣牌照1至6個月,致人重傷或死亡4年內不得考照。

交通部指出,目前刻正再檢討將比酒駕處罰方式,研擬提高罰鍰金額,且累犯再加重罰鍰,累計加罰無上限,且明訂「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扣繳牌照」,若車主允許無照者駕駛,與無照者同額處罰,且延長吊扣牌照期間最高12個月,無照者肇事致人受傷4年不得考照,致人重傷或死亡則終身不得考照。

交通部強調,「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近期即將邀請相關單位討論,將於6月底前函報行政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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