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囂張!「李國基」4度酒駕拒測 北市「罰72萬未繳」移送強制執行

▲臺北市第70次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公佈名單。(圖/臺北市裁決所提供,完整名單請點此)

記者袁茵/臺北報導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9日)第70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1名,其中罰鍰最高者爲李國基,酒駕拒測累犯4次,處罰鍰72萬元,機車駕照處禁考5年,罰鍰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

裁決所9日表示,此次公告31人,包括酒駕累犯2次12名、酒駕累犯3次5名、酒駕累犯4次1名、酒駕累犯5次1名、酒駕累犯6次1名;毒駕累犯2次3名、毒駕累犯3次1名、毒駕4次1名;1次酒駕1次毒駕2名、2次酒駕1次毒駕1名、2次毒駕1次酒駕1名;拒測2次1名、拒測4次1名,合計31名,臺北市累計已公佈1709人次(1605名)。

裁決所說明,此次名單當中,罰鍰最高者爲李國基,酒駕拒測累犯4次,處罰鍰72萬元(酒駕拒測累犯者按前次金額加罰18萬),機車駕照處禁考5年,罰鍰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次高者爲林逸昕,因酒駕拒測累犯2次,處罰鍰36萬元,機車駕照處禁考5年,罰鍰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

裁決所指出,丁豪輝因毒駕累犯4次處罰鍰27萬元(酒、毒駕累犯3次以上者,按前次金額加罰9萬),機車駕照禁考3年,罰鍰未繳納已移送強制執行。本次公告名單中15件已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餘14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264萬2500元。

裁決所提到,3月公告臺北市酒(毒)駕及拒測累犯3次以上設籍本市者計有2名,裁決所已印製A4彩色照片海報,將提供本市各鄰里辦公處及各派出所張貼公佈,加強嚇阻民衆酒後駕車行爲,期望透過社會制約,避免高度酒駕累犯者再犯之可能性。

上開酒(毒)駕及拒測累犯資料,公告於交通局官網酒駕及拒測累犯公佈專區。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衆運輸,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意外而遺憾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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