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酒駕拒測遭強制執行...分期繳清罰款 母淚謝:謝謝給他教訓
▲屏東執行分署人員執行酒駕案。(圖/屏東執行分署提供)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屏東市一名男子因拒絕酒測被罰款18萬,他長期未繳罰鍰,被移送屏東執行分署強制執行,他帳戶遭扣後,其母代他到場請求分期,並含淚感謝執行人員讓其子「受到教訓終於警醒」。屏東分署考量其經濟狀況後同意分期,他最終主動清償完畢。分署呼籲,酒駕罰鍰應及早繳清,切勿心存僥倖。
這名男子在111年7月間遭警方攔查並拒絕酒測,經移送機關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屏東監理站裁罰18萬,經多次催繳未果後,於113年2月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依法強制執行。
執行同仁隨即在3月初命義務人到場繳納罰鍰,仍遭置之不理,屏東分署隨即扣押其郵局帳戶,雖僅扣得5204元,該男子終於驚覺大事不妙,拜託其母親代爲到場報告,請求分期繳納,經屏東分署同意後,於今年5月將罰單全數繳清。
據瞭解,義務人多年前曾因酒駕遭到判刑,母親這些年來經常苦口婆心勸導兒子勿再酒駕,也數度催促其履行繳納義務,他都置之不理,此次因金融帳戶遭扣押。義務人之母親代替義務人到場時,當場情緒激動向執行人員表達感謝,表示:「我已經講很多次了,他就是不聽,這次總算讓他被教訓到,真的謝謝你們。還好有你們出手給他教訓,他纔會怕。」
屏東分署評估義務人名下之汽、機車均有貸款須繳納,其收入有限,故同意他分期請求,且在繳納一年後,他主動來電錶示希望將剩餘5萬餘元一次全數繳清,讓自己無債一身輕。本件罰鍰全數順利繳清。
屏東分署表示,酒駕是對公共安全的嚴重威脅,國家對此採取「零容忍」政策,不容拖延閃避。透過依法強制執行,除了提醒義務人勿心存僥倖,也是在維護整體社會的公平正義。若民衆如遭裁罰應依限繳納,如因經濟困難確無法一次繳清,可檢附相關證明申請分期繳納。切勿置之不理,以免日後遭查封財產、扣押帳戶,影響生活與信用。屏東分署將持續秉持依法行政、公正執行的原則,同時兼顧人性關懷,協助義務人正視問題、重回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