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另提堰塞湖特別條例 政院拍板修正風災條例多匡列250億元
行政院9日舉行院會會後記者會,由發言人李慧芝說明相關內容。(王千豪攝)
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釀災,爲協助災民災後復原,行政院會今(9)天拍板通過「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條例所需經費上限600億元多增加250億元。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這是最快可以協助災民的方式,行政院長卓榮泰也強調用最快的速度、最簡便的方式,對災民提供最大的協助,希望立委可以儘快審查。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公共工程委員會擬具「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第4條、第5條、第10條修正草案。李慧芝轉述,卓榮泰就「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修正草案裁示決議通過 ,函請立法院審議。卓榮泰表示,本次馬太鞍溪堰塞湖的形成是在丹娜絲颱風後造成,9月23日堰塞湖大量溢流事件也發生在7月28日豪雨之後,因此適用風災復原重建特別條例,並無異議。
李慧芝指出,爲加速復原重建的進度,擴大對災民的支持,已在9月30日依照該條例公告丹娜絲颱風、7月28日豪雨,以及楊柳颱風的災區範圍,其中包括花蓮縣等12縣市的全區。
李慧芝提到,卓榮泰感謝風災特別條例主管機關,行政院的工程會盤點包括農業部、經濟部、內政部、環境部等各中央主管機關,協助花蓮災後復原的重建工作,以及所需的資源、時間等,快速提出修正草案,卓榮泰也感謝政委林明昕密集召會審查。
李慧芝表示,爲凸顯這一次堰塞湖災害,聚焦在堰塞湖災害的恢復重建工作,因此修正條例的恢復重建工作增列了馬太鞍溪堰塞整治及災後復原專項,內容包括堰塞湖調查、受災民衆的安置、污水下水道的清淤與修繕、農田泥沙清污,以及災後沙土混雜廢棄物的分類區劃等,經費上限提高250億元,堰塞湖相關復原重建工作實行至119年12月31日,其他因應堰塞湖復原的重建工作一併調整實行至117年12月31日。
李慧芝說,卓榮泰請工程會及各相關部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立法程序,協助地方以及民衆重建家園。
李慧芝提到,卓榮泰特別跟各部會分享,面對未來可能的災害要記取這次救災與復原工作的經驗,以及大家共同合作的團隊精神,卓榮泰請各部會持續就內部作爲再精進,也請秘書長張惇涵、政委通過此經驗建立一個更強化、更完整的標準作業程序,無論是中央該做的、地方該做的,或是中央跟地方該合力做的,形成更加的團隊合作模式,這纔是救災之後留下來最來最寶貴的經驗,要珍惜這樣的經驗。
談及新增250億元的分配比例,李慧芝說明,農業設施是5億元、水利設施有40億元、家園及公共設施26.51億、道路交通32.5億、社會復原跟產業促進4.78億元、堰塞湖部分107億元,以及預備金34.21億元,總共上限提高了250億元。
至於如何說服在野黨團支持, 李慧芝說,這是最快可以協助災民的方式,卓榮泰也強調用最快的速度、最簡便的方式,對災民提供最大的協助,希望立法院的委員們可以儘快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