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老父稱不知何去何從 3個孩子根本不想管!聯手怒控贏了

病老父稱不知該何去何從,3個孩子根本不想管!聯手怒控贏了,獲准免除扶養義務。(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化名)被3個孩子聯手指控,當年對他們未曾善盡扶養之責,由母親擔任車牀工,以按件計酬方式維持生計並償還父親的債務。母親爲確保他們健康成長,外出工作時只好將他們託付給外公、外婆扶養。不滿父親未盡分毫扶養之責,憤而訴請免除他們的扶養義務。

法院審理,3個孩子控訴,父親在1985至1995年間雖有工作,卻經常醉酒鬧事,因與人發生糾紛導致收入虧空,均由母親協助拿金補償才能弭平糾紛,於1995年外公外婆相繼過世後,他們才由父親接回照顧、扶養。父親在1995年至2000年間,不僅中斷工作並多次醉酒後,對家人家暴還有精神上之虐待行爲,阻礙他們正常人格發展。

直到2000年與母親離婚爲止,仍然未負擔他們的扶養費。而父親母親離婚後,他們皆由母親單獨監護,父親對他們不聞不問,並刻意將龐大債務留給母親,迫使他們皆須於未成年時打工償債。阿國則表示,他的身體有病,而且無法行走,每月需要看護費用45000元,外加營養費5000元,他已經不知何去何從。

法官考量,阿國現年68歲,名下有房屋1筆、土地2筆、車輛1筆,財產總額爲65萬9093元,最近2個年度的所得總額分別爲3300元、0元。依據阿國的現況,顯然財產總額不足以支應生活至終老,確有不能以自己之財產及勞力所得以維持生活之情事。

阿國的前妻證稱,她與阿國婚姻存續期間,阿國就很少拿錢回家,或者是照顧三名子女,阿國後來還因肇事導致對方死亡,阿國被關了4個月,也被吊銷駕照3年,都沒有正常工作,這段期間都是她擔任車牀工單獨負責家計。

在1984年左右阿國有買一輛小貨車載飼料,她去當捆工,但工作賺的錢全部都拿去還阿國肇事所負擔的債務,生活費是她的父母支援,孩子也都住在孃家,由她的爸媽照顧,後來她的爸媽相繼過世以後,她就把孩子帶回來照顧。

離婚前阿國就常對母子4人家暴,喝酒回來就是亂摔東西,心情不好就會打孩子,還用繩子吊起來,用木棍或皮帶打,再把孩子丟到外面關上鐵門。

法官考量,阿國當年長期對母子4人家暴,導致孩子們自幼生長於家暴及目睹家暴的身體、精神上不法侵害之中,足認阿國確有未盡扶養義務,且對聲請人有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爲,並且情節重大。日前依法宣判,3個孩子請求免除他們對父親阿國之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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