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熟客「全裸坐牀」是皮膚過敏 按摩女挨罰喊冤被打臉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按摩師小花(化名)去年3月間因被警方臨檢抓包進行半套性交易,挨罰3000元,但她辯稱熟客是因爲皮膚過敏無法使用店內提供的免洗短褲、毛巾,纔會赤裸着身體,警方查無證據就說她進行性交易,顯然不妥。不過,士林地院簡易庭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並未採信小花的說詞,最終裁定駁回聲明異議。

▲小花聲稱客人全裸按摩,是因爲皮膚過敏。(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小花主張,警方去年3月間前往她任職的養生會館臨檢搜索,卻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搜索票,甚至在查無任何殘留精液的保險套、衛生紙、毛巾、對價交易金錢等證據之下,僅憑客人的片面供述,就認定她從事半套性交易,並依法裁罰她罰鍰3000元,顯然有程序違法之處。

小花進一步解釋,當時客人之所以沒有穿衣服,是因爲客人的皮膚有輕微過敏現象,如果使用店內提供的免洗短褲、大毛巾,可能會產生紅腫發癢等症狀,加上對方是熟客,她纔會答應配合。

不過,該名客人在接受警詢時承認與小花進行半套性交易,還說出性交易價格爲500元,錢是他當面交給小花的,警方進入包廂時,他全身赤裸坐在牀上,小花的雙手正好在他的私密部位遊移等細節,證實兩人當下就是在從事性交易。

士林簡易庭法官認爲,客人對性交易的過程論述詳盡,應當是親身經歷過,而且他和小花之間素不相識,也沒有怨隙,沒有憑空捏造誣陷小花的動機,更沒有冒險做僞證的必要。

法官表示,經查,警方確實持有法院核發的搜索票,並無違法搜索的情況,而且從警方臨檢現場的影像截圖看來,小花與客人當時的姿勢,顯然就是在進行性交易,雖然沒有查獲任何殘留精液的證據,但這並不影響小花確實有提供性服務的事實,最終沒有采信小花的說詞,裁定駁回聲明異議,全案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