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與輝達農曆前簽約能否再提早?李四川說話了
臺北市長蔣萬安上午赴議會專案報告爭取輝達海外總部設立臺北的用地規畫。記者楊正海/攝影
臺北市長蔣萬安上午赴議會專案報告爭取輝達海外總部設立臺北的用地規畫,針對市府希望在農曆年前與輝達簽約,議員侯漢廷質詢時希望能再提早,但副市長李四川表示,輝達要做投資計劃書,要求2個月的工作天,所以纔會在農曆過年前簽約。
侯漢廷說,現在誰阻擋輝達來臺北,就是中華民國的罪人,目前輝達落腳臺北,仍有與新壽解約、都市計劃變更和市府與輝達簽約等3大項目要進行,但哪些可以同步進行?像都計變更,都發局要寫細部計劃書,還要公展30天,開委員會再函報市府公告實施,但不能更加速?
侯漢廷說,輝達是「優等生」不應該再公展30天,浪費1個月,應該節省行政程序,市府應請中央專案處理。蔣萬安表示,目前發展方向,大家都正面看待,整體來講,會加速提前在明年初完成簽約;至於是否必要公展30天?都發局長簡瑟芳表示,這是都市計劃法母法的規定。
李四川表示,其實設計變更不是真正要件,這可以跟簽約並行,列入「甲方」應辦的事項,現在主要是簽約,輝達要做投資計劃書,以他們公司的狀況,他們要求要有2個月的工作天,所以會在農曆過年前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