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住輝達 李四川喊話新壽提解約

輝達臺灣總部落腳北士科,傳出可能破局。(本報資料照片)

輝達總部擬進駐北士科T17、18卡關,新光人壽2日發聲明表示,北市府所提合意解約條件有損股東及保戶權益,若配合恐有違法背信之虞;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說,新壽希望修改契約,直接將地上權轉移給輝達,此舉已違反契約,若新壽以此賺取龐大利益,市府將涉及圖利問題。市府另提供北士科T12,以及松山機場南側國防部土地,供輝達參考。

新光人壽擁有北士科T17、T18的50年地上權,針對輝達總部問題,臺北市長蔣萬安連續2天都表達,只有「合意解約」、「先蓋好再移轉」2個方案,強調只要一切合法合規,北市府會全力協助,也一直跟輝達保持密切聯繫。

新壽昨說,北市府合意解約的條件,並未涵括新壽未來的預期收益,顯非合理,有損新壽股東及保戶權益,並違反公司治理,若配合恐有違法背信之虞,因此依法不能同意。北市府可基於重大公共利益、《民法》情事變更原則等考量,免除本案地上權契約的轉讓限制;新壽也願蓋好建物後移轉輝達,但輝達未同意。

李四川迴應,按契約規範,新壽須先蓋好建物、取得使用執照後纔可轉移,但目前輝達不同意此做法,因此新壽仍須努力;新壽也可與市府合意解約,市府再將地上權轉移輝達,但新壽不同意。

李四川強調,新壽從未正式表態願走合意解約一途,也沒正式提出合意解約條件;若新壽不滿意市府初步提出的合意解約條件,也可提出自己的條件,即使提出100多億元的解約條件,市府也一定會依規定編預算送議會審查。

針對新壽稱「市府提出解約條件未納入未來預期收益,顯非合理」,國民黨北市議員遊淑慧怒批胡說八道,若新壽認爲有收益,那就應該先蓋、先開發,空地放了3年多,現在要市府把虛無縹緲的未來預期收益也直接估算給新壽,不知道有什麼臉說這個。

市府人士透露,除了北士科T17、18外,仍有不少土地選項供輝達參考,包括北士科T12,加上私人土地就可滿足輝達所需3公頃以上。另一處是松山機場南側國防部土地,市府可協助軍用地變更爲特定專用區,且在鬆機旁,輝達高層搭私人飛機來臺相當方便,但因土地面積較小,當初未獲輝達青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