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川透露 解約補償金8億 輝達願概括承受
臺北市長蔣萬安(左)與副市長李四川(右)13日赴市議會備詢,針對輝達海外總部進駐北士科T17、T18基地卡關一事說明。(鄧博仁攝)
輝達計劃在北士科T17、T18設總部卡關,北市府13日發文新光人壽提議合意解約,副市長李四川指出,已收到新壽來函表示願意協調,他呼籲新壽儘快提出條件及金額才能談,並首度透露市府估算合理補償金爲5億元至8億元,輝達私底下也說可概括承受補償金。
市府給新壽的公文內容有3項,包括請新壽同意合意終止契約、終止契約的條件爲何,以及迴應新壽籲請市府依地上權契約啓動協調委員會協調機制。
李四川說,昨收到新壽來文表示願意協調,但協調沒有強制性,所以他呼籲新壽先提出方案,三方纔能坐下來討論,若沒有爭議,根本就不必進到協調機制。
北市議員曾獻瑩昨在議會質詢臺北市長蔣萬安,指出市府不應被動等待新壽提出條件,應先有立場、有底線,讓議會與市民知道市府認爲的合理補償金範圍,向外界說明目前掌握的合理數字。
蔣萬安迴應,市府未預設立場,仍待新壽提具體條件。至於誰付賠償金,「要待新壽將具體方案提出,三方會協商。」
李四川則說明,市府已有初步估算,當初新壽繳交的30幾億元權利金將全數返還,至於解約補償金初估是5億到8億。李四川也首露口風說,輝達私底下希望新壽和市府合意解約,直接將地上權轉移給輝達,並由輝達直接對市府承租,還提及市府提重訂契約,若要涵蓋新壽的補償金額,原則上輝達願意概括承受。
臺北市議員張斯綱也詢問,新壽會不會將未實現的利益轉嫁給輝達?屆時市府是否會干預或表達意見?臺北市地政局長王瑞雲說,已和新壽說明未來提出的金額,市府都會公開透明處理,也會對輝達「示警」。
外界好奇市府與新壽解約後續與輝達簽約流程。北市府指出,依《土地徵收條例》母法有關區段徵收規定,設定地上權土地可移轉,但市府依母法授權又訂定契約規定,要求須完成建物興建取得使用執照才能移轉,意在避免財團不開發直接轉一手賺取暴利,因此若要把土地專案設定地上權給輝達,必須按照內政部建議修改相關自治條例,收回土地後才能直接移轉設定給輝達。
至於未來與輝達簽約金額是否扣除輝達付出的解約補償金,市府對此暫不願評論。
臺新新光金昨晚發重訊證實接獲北市府來函,新壽期盼啓動協調機制,將於完成內部評估後函覆北市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