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願轉移北士科給輝達 李四川:合約問題仍待處理
針對新壽去函北市府盼直接轉移北士科T17、18地上權給輝達一事,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11日表示,按照北市府與新壽的契約,必須先開發完成纔可以轉移,因此目前無法直接轉移給輝達。(本報資料照片)
輝達(NVIDIA)執行長黃仁勳日前宣佈,將於北士科設立總部,臺北市長蔣萬安日前也透露就是新光人壽的T17、18土地。消息宣佈至今也終於有所動靜,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11日證實,北市府於10日收到新壽來函,表示願意將土地使用權轉移給輝達。不過李四川也強調,爲避免新壽標下使用權後用於土地盈利,當初合約有規範若要轉移使用權,新壽必須先蓋好建物,因此目前狀況依照合約無法直接轉移給輝達。
按照之前北市府與新壽簽訂的合約,新壽要將T17、18地上權轉移給他人,必須先完成開發與興建。李四川指出,按照契約規定,如果以還沒開發完成的現況轉移給其他人是不行的,因爲會從中獲取利益,就會涉及圖利問題。
李四川表示,根據10日新壽給北市府的函文內容,看起來是希望直接將使用權轉移給輝達。「雖然新壽在函文內容說『沒有法律問題,只有契約問題』,但契約問題就是法律問題啊!」李四川強調,按照契約就是必須要蓋好才能轉移使用權。
李四川說,除了轉移地上權外,新壽也轉達輝達希望能將T17、18之間的道路能夠合併。他也直言,土地要合併必須要經過都市計劃變更,北市府也在迴應的函文中詢問,是合併後興建完成再轉移給輝達,還是合併後直接轉移給輝達。
李四川直言,由於土地合併後價值提高,新壽必須要先繳交一筆權利金,「權利金由誰負責繳,要繳多少都還有待釐清。」李四川也粗估,若土地合併後,約略要繳交幾十億的權利金。
至於新壽與北市府是否能更改契約,讓T17、18能夠直接轉移給輝達?李四川則直言,契約可以修改,但如果修改後讓輝達或新壽因此而獲利,就會有犯圖利罪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