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開新壽 北市府拚明年6月簽約輝達
臺北市長蔣萬安(左二)23日至臺北市議會民衆黨團說明重大議案,副市長李四川(左一)及林奕華(左三)陪同,議員聚焦關心輝達進駐進度。(王英豪攝)
臺北市政府與新光人壽達成北士科T17、18地上權合意解約,臺北市長蔣萬安23日表示,已啓動與新壽談論解約,一切會依法依約進行;副市長李四川強調,市府對「分手費」金額無預設立場,市府願意承擔新壽3年來的成本費用,北市地政局長王瑞雲也透露,終極目標是希望明年6月2日電腦展與輝達簽約。
蔣萬安昨赴議會民衆黨團報告重大議案,議員關注輝達進駐進度,他表示,已啓動後續合意解約程序與細節,接下來雙方會實際坐下來談,看新壽提出什麼樣的想法,並快速且順利合意解約,市府會持續努力。
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指出,市府、新壽雙方幕僚已開始聯繫,最快下週安排碰面,完成幕僚作業後再由府級長官與新壽董事長協商。
國民黨議員遊淑慧指出,按新壽已繳履約保證金、已繳的權利金及土地租金估算,成本大約需36.37億元。她表示,部分議員立場會覺得新壽土地拿走3年卻不使用是本身問題,「租金怎麼能退?押金更沒有在算利息的」。不過,遊淑慧認爲「請神容易送神難」,好不容易新壽只想拿回成本走人,市府也只想拿回土地,若解約金額沒有太不合理,她個人支持「不用踩得太硬」,以「三贏」算法靈活運用。
民進黨議員顏若芳也說,試算合約可返還新壽包括履約保證金3.65億元、已繳權利金29.93億元、土地租金2.79億元、利息損失2.47億元,總計38.84億元,既然合意解約希望是合理金額,雙方應儘速啓動協商、做出結論。
對於「分手費」,李四川說,主要取決新壽認定的「成本」,市府沒有預設立場,只要是新壽這3年的花費與成本,市府都願承擔。他強調,目前輝達仍以T17、18作爲設立總部首選,但市府提供給輝達的備案仍會持續展開相關程序,會與輝達維持聯繫、瞭解後續狀況。
北市產發局長陳俊安說,輝達發函給市府、經濟部的需求書到期日是24日,之後輝達會先對所有符合條件的土地做內部整合,市府會將T17、18解約最新進度告知輝達,待輝達有明確決定後就會啓動後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