輝達籌設子公司 與北市府簽約

臺北市長蔣萬安20日表示,輝達代表透露已在進行設立臺灣子公司相關作業,雙方最快民國115年農曆年前能簽約。(郭吉銓攝)

輝達將在北士科T17、18打造臺版「星艦」總部,臺北市長蔣萬安20日透露,輝達全球不動產副總裁Scott Ekman日前拜會時告知市府,輝達正在設立臺灣子公司,希望最快在明年農曆年前簽約。此外,新壽要求北市府須在解約協議書註明土地若未給輝達就須還給新壽,副市長李四川說,全國都知道T17、18就是要給輝達,新壽不必擔心背信問題,走到這地步應該很快就能跟新壽解約。

蔣萬安昨說,日前Ekman來市府拜會,他非常感謝市府同仁及輝達團隊,在過去這段期間常因時差,半夜不斷開線上會議,大家交換意見跟討論也維持很長一段時間,「那確實就像老朋友一樣」。

蔣指出,Ekman看到他很高興擁抱,並說終於能順利解決這件事情,他則向Ekman說目前市府和新壽合意終止契約已到最後階段,市府將同步展開後續取回土地及設立專案地上權前期準備工作,照規畫期程希望最快可在明年農曆年前完成簽約,屆時很希望能與Ekman再見面,Ekman也告知輝達正在設立臺灣子公司。

北市產發局長陳俊安證實,最近與輝達工作會議有掌握輝達正在申請設立子公司,輝達未來申請若需市府協助,無論溝通或行政程序都會全力支持,最後會是輝達在臺灣的子公司與市府簽約。至於子公司的資本額,陳俊安僅說,大型設定地上權案件需有一定資本額才能承接。

此外,傳出因新壽怕有背信疑慮使解約進度停滯,要求市府在解約協議書註明土地若未給輝達,須把土地還給新壽。李四川昨強調,市府已告知不可行,因爲全國人民都知道T17、18解約後就是要移轉給輝達,輝達也已遞送投資意向書,市府給新壽的解約公文會把內容寫清楚,以利新壽董事長魏寶生在董事會說明。

外界認爲若新壽遲未能解約,市府有無最壞打算方案?李四川說,走到這地步,新壽會了解大家要的期望,很快就會解決。

至於輝達取得T17、18專案地上權權利金預估120億元,外界質疑比4年前新壽權利金44億元多了1.7倍。李說,若以T16權利金80多億元做比較,T17、18合併又多出來1條0.6公頃道路,再加上要爲新壽負擔將近10億元費用,加起來大概12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