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沖人行道撞8車!毒駕男撞死騎士 遭判囚4年確定
毒駕男暴沖人行道撞8車! 男子坐在機車上遭撞死 判囚4年確定(中時資料照片)
翁姓男子2022年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駕駛汽車,行經臺北市羅福斯福時,突然暴衝上路邊人行道,撞倒8輛汽機車,其中坐在機車上等待零工機會的許姓騎士無辜喪命,最高法院考量翁達成和解,賠償許妻60萬元,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服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判處有期徒刑4年確定。
2022年8月11日晚上,翁男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後,8月13日上午開車,行經臺北市羅福斯福路前時,他因施用毒品後之排除、戒斷期所產生之疲倦與混淆狀態,誤以爲所駕駛路段前方有機車竄出,其爲閃避因自己疲倦混淆狀態所生實際上不存在之車輛,急速右偏衝往人行道。
翁男開車撞擊騎坐停放該路邊機車上的許姓男子,許因而受有全身多處骨折及擦傷,雖經救護車送醫急救,仍因頭部外傷並顱內出血及胸腔出血等傷害,導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經到場處理之警方鑑識人員發覺本案汽車上疑似有毒品器具,警方採集翁尿液,送驗結果呈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
臺灣高等法院審酌翁在車禍發生後,經警採集尿液中甲基安非他命代謝物濃度、犯罪造成之損害,僅坦承過失致死,否認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犯行之犯後態度,雖與被害人配偶達成和解,賠償60萬元,但對方表示希望他能入監服刑,判刑4年,翁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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