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撞死單車騎士 他還被抓包無照!判關7年10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蔡姓男子過去有毒品前科,去年2月間他在家中吸食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隨後無照騎車上路,結果因毒品效力發作,竟直接撞上前方的自行車騎士,導致騎士傷重不治。新竹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尿液所含毒品及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累犯,判處蔡男有期徒刑7年10個月。
▲自行車騎士遭蔡男追撞,送醫搶救仍因傷重宣告不治。(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蔡男去年2月6日傍晚5時許在家中吸食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同日傍晚6時許他無照騎車外出,行經新竹縣竹北市西濱路一段時,因毒品效力發生作用,導致他的判斷力下降,進而自後追撞同向的一名自行車騎士。
騎士倒地後頭部受有外傷,被緊急送醫急救,仍在當日晚間因傷勢嚴重宣告不治。蔡男則在肇事之後,主動向獲報前來處理的警員自首,並同意接受驗尿,他的尿液檢驗出含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21040ng/ml、甲基安非他命225280ng/ml,均達到行政院公告的品項及濃度值以上。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蔡男曾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事法等案件,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3個月確定,直到2022年3月才執行完畢,沒想到2024年2月又再次吸毒釀禍。
法官表示,毒駕零容忍是我國全體人民的共識,政府也一再宣導,蔡男吸毒後無照騎車上路,進而導致自行車騎士遭撞身亡,可見他的行爲犯罪所生危害重大且無可彌補,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尚知悔悟,只是至今仍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損害,最終依犯尿液所含毒品及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因而致人於死罪,累犯,判處他有期徒刑7年10個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