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瑤」搞錯受理機關遭北高行駁回 賴苡任:會討論後續應對
▲罷免吳思瑤團體召集人賴苡任。(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鄭佩玟/臺北報導
罷免綠委吳思瑤團體「地動刪瑤」領銜人張克晉聲明退出,召集人賴苡任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請求法官命令中選會就他提出的連署罷免函受理,但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聲請於法不合,應予駁回。賴苡任今(5日)傍晚迴應,尊重法院的裁定,後續如何應對,會與團隊再討論。
北高行指出,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受理之適格機關應爲臺北市選舉委員會,而非中選會;再者,北高行更指出,賴苡任只是召集人,並非《選罷法》所規範之人員,其聲請並非適法,故認定賴苡任聲請於法不合,應予駁回。北高行表示,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受理之適格機關應爲臺北市選舉委員會,並非中選會,賴苡任聲請中選會應「受理」其所提出之連署罷免函及檢附連署人名冊,核無依據。
賴苡任迴應,駁回理由與當日庭上中選會之三項主張完全一致,自己也絕對尊重法院的裁定,後續如何應對,會與團隊再討論;他特別感謝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法官願意花時間聽他們論述,尤其當法官也對於《選罷法》產生諸多疑問時,「至少讓我覺得有人明白我們的困難,也對《選罷法》的矛盾抱持疑問,我相信當天聽庭的每一個人都能感受的到。」
至於昨日受邀至臺北市選委會場勘一事,賴苡任說,中選會替兩個罷免團體(罷瑤、罷憶)發新聞稿對外說明細節,甚至替罷團公佈可能的送件日期及送件時間。罷免吳思瑤團體受寵若驚,深感敬佩,因爲身爲中央選務機關,竟願屈身擔任罷免吳思瑤的對外發言人及媒體聯絡窗口。
賴苡任諷刺,中選會主委李進勇堪稱公務員之楷模、父母官之榜樣、士大夫之風範,不僅敢爲天下先,還愛民如愛子!若中華民國之官員皆由如此爲民服務之熱誠,國家之振興又有何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