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苡任快找張克晉!吳思瑤罷免案仍可連署 關鍵須找出領銜人

▲賴苡任嘴貼綠膠帶出席罷免吳思瑤掃街。(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日前罷免吳思瑤團隊「地動刪瑤」領銜人張克晉宣佈退出後失聯,罷團改由備補領銜人詹嘉文接替,並依規定蒐集提議人總數2分之1以上書面同意。但中選會今(28日)公佈審查結果,罷團送交的2399份同意書中,有700人非屬原提議人不符規定,亦即未達法定門檻,吳思瑤罷免案領銜人仍爲張克晉。依規定,罷團仍舊可以繼續蒐集連署書,但重點在於需要把失聯的張克晉找出來,罷免案纔有繼續推進的一線生機。

中選會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6條第8項規定,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死亡或經提議人總數2分之1以上書面同意者,由備補領銜人遞補爲領銜人,並以一次爲限。北市1選區罷免案領銜人爲張克晉、備補領銜人爲詹嘉文,詹如擬遞補爲領銜人,應符合上開法律規定。

根據中選會公文,本案原提議及補提符合規定的提議人人數爲4108人,提議人人數2分之1爲2054人。經查對後,總收件數2399人,屬原提議人人數1677人、非屬原提議人人數700人,屬原提議人重複簽署同意書者22人,未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6條第8項規定,北市第一選區立委吳思瑤罷免案備補領銜人不得遞補爲領銜人。

中選會說明,日前該團隊向中選會申請由詹員遞補爲領銜人,其所送同意書業經北市選委會查對,並未符合提議人總數2分之1以上書面同意之法定要件,中選會已函知罷團代表。亦即,北市第1選區罷免案領銜人仍爲張克晉,中選會、北市選委會皆會依此而依法辦理之。

也就是說,目前吳思瑤罷免案仍存續,罷免團體可在6月7日期限截止之前,繼續蒐集二階段的連署書,但到了要送件時,必須要由領銜人、也就是張克晉(或其受託人)前往中選會遞交。

中選會指出,送件一定要領銜人或是其受託人來進行,其他人沒有資格送件。依規定,領銜人要親自送件,如非領銜人親送,受委託之人須提供領銜人委任書(填具內容:委託事由、委託人、受委託人姓名、戶籍地址、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等),並請受委託人出示其國民身分證及委託人(領銜人)國民身分證。

針對換領銜人同意書蒐集未過2分之1門檻,地動刪瑤召集人賴苡任表示,這次被剔除的700人,僅能說明這羣人不在中選會認定合格的第一階段提議人名單內,並不能證明同意書是僞造或是幽靈,更不能證明這700人沒「簽過」提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