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吳思瑤換將失敗! 中選會:700人非原提議人、領銜人仍爲張克晉
▲罷免吳思瑤團隊「地動刪瑤」領銜人張克晉。(圖/記者劉昌鬆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大罷免陸續進入二階段,但罷免吳思瑤團隊「地動刪瑤」領銜人張克晉日前宣佈退出後便失聯,罷團改由備補領銜人詹嘉文接替,並即刻依規定蒐集2400份更換領銜人同意書寄給中選會。中選會今(28日)公佈審查結果,因未符合提議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之法定要件,亦即吳思瑤罷免案領銜人仍爲張克晉。
中選會指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6條第8項規定,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死亡或經提議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者,由備補領銜人遞補爲領銜人,並以一次爲限。北市1選區罷免案領銜人爲張克晉、備補領銜人爲詹嘉文,詹如擬遞補爲領銜人,應符合上開法律規定。
中選會說明,日前該團隊向中選會申請由詹員遞補爲領銜人之提議人則是林OO送件申請,並非賴OO送件申請,其所送同意書業經北市選委會查對,並未符合提議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之法定要件,中選會已函知林OO。亦即,所詢該案北市1選區罷免案領銜人仍爲張克晉,中選會、北市選委會皆會依此而依法辦理之。
根據公文,本案原提議及補提符合規定的提議人人數爲4108人,提議人人數2分之1爲2054人。經查對後,總收件數2399人,屬原提議人人數1677人、非屬原提議人人數700人,屬原提議人重複簽署同意書者22人,未符合《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6條第8項規定,北市第一選區立委吳思瑤罷免案備補領銜人不得遞補爲領銜人。
▲立委吳思瑤罷免案換將失敗,中選會指出,同意書中有700人非原提議人,依規定未達2分之1門檻,因此罷免案領銜人仍爲張克晉。(圖/中選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