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妻與兒子高中老師視訊調情 名醫氣炸怒告求償

名醫的太太與男師視訊調情被一審法院判賠5萬元,她不服判決上訴遭,遭二審法院駁回敗訴定讞。(資料照片)

南臺灣一名吳姓名醫,於2021年間發現妻子疑似與兒子的劉姓高中老師發展婚外情,兩人深夜透過視訊調情、談論洗澡與出遊計劃,吳男氣憤錄音蒐證後提告求償100萬元。一審判妻子須賠5萬元,劉男部分因已過請求權時效不須賠償。妻子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近日駁回,維持原判確定

判決指出,吳姓醫師與妻子結婚超過20年,育有3名子女,爲栽培孩子赴海外就學,妻子長年陪伴孩子在加拿大生活,吳則留在臺灣經營診所。2021年9月,吳男察覺妻子與兒子高中數學老師劉男互動過密,常於深夜長時間通話,遂暗中錄音蒐證

吳男發現兩人透過視訊談話時,妻子身穿睡衣,內容提及共浴、旅遊等情節,言語曖昧,與一般情侶無異。他憤而寫信給劉男嗆聲:「您不是很喜歡看我老婆穿性感睡衣?要不要我傳幾張裸照給你?」並寄信向劉男任職的加拿大學校投訴,後將兩人調情對話整理爲證據,一併對妻子與劉男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吳妻與劉男否認出軌,辯稱僅爲家長與老師間正常往來,且從未私下見面。劉男甚至否認錄音檔爲自己聲音。法官比對錄音內容後認定,兩人互動明顯超越一般正常交往分際,屬違反配偶忠誠義務,侵害吳男身分法益,但劉男部分已過請求權時效,不予賠償,僅判吳妻須賠償5萬元

吳妻不服上訴,反控丈夫早於2021年7月就知情,卻在2023年8月才提出訴訟,早已超過兩年請求時效,應撤銷原判。高雄高分院審理認爲,夫妻婚姻尚在存續期間,且妻子曾於2020年9月發現丈夫出軌,兩人曾試圖修復關係,請求權時效未完成,訴訟仍在有效期間內。合議庭認定妻子與劉男互動內容確實逾越分際,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