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露營場強制收集處理汙水 新竹市2露營場合格

爲避免露營所產生的污水直接排放污染水體,環境部去年公告「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爲」,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爲避免露營所產生的污水直接排放污染水體,環境部去年公告「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爲」,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竹市環保局指出,全臺總計約有1927處露營場,新竹市有2處,均設有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未發現有違規情形。

新竹市環保局說明,對於露營場產生的沖洗式廁所排水及生活雜排水,業者若未採取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集中處理場或委託廢水代處理業處理,以及未收集或未設置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等,增列爲足使水污染行爲,違反規定將依水污染防治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提醒,民衆從事露營活動時,亦可採取環保措施,達到「療愈身心靈、保護大自然」的雙重效果。如露營前,事先處理食材,避免使用一次性餐具、旅宿用品,用餐後先擦去油脂再使用環保清潔劑,減少水質污染;露營結束後,請記得帶走所有垃圾,讓露營活動與自然和諧共存,更是實踐「無痕露營」的最佳途徑。

環保局強調,爲減少露營對環境造成的負擔,須透過業者與民衆雙方一起努力,實現綠色永續露營。業者強化露營場管理,設置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妥善收集污水,民衆採取無痕露營的環保措施,共同減少對水體與生態系統的影響,實踐淨零綠生活,達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6),提高環境品質。

新竹市代理市長邱臣遠表示,露營活動在臺灣逐漸盛行,爲落實中央政策,市府透過加強對露營場業者的宣導與輔導,確保業者遵守環保規定,併爲民衆提供更乾淨、更友善的露營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