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露營場污水處理新規3月上路 環保局加強監督查覈

去年環境部公告修正的露營場「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爲」規定將於今年3月上路,桃園市環保局攜觀旅局加強稽查,並協助業者遵循規範。(圖/桃園市環保局)

隨着露營活動日益受到民衆喜愛,露營場數量逐年增加,但部分業者因缺乏完善的污水處理設施,可能導致生活污水未經處理即排放,影響水源及生態環境。中央去年公告露營區禁止有「水污染行爲」,將於今年3月正式實施,桃園市環保局針對露營場加強輔導與監督,協助業者瞭解並遵循相關規範,確保其污水處理系統符合最新規範。

環保局表示,依據環境部於去年1月6日公告修正的「禁止足使水污染行爲」規定,露營場產生的廁所污水及生活雜排水,未採取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集中處理場或委託廢水代處理業處理,而未收集或未設置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處理者,將認定屬「足使水污染行爲」。

環保局說明,該公告將於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藉此強化露營場對污水管理的責任,避免未經處理的廢水直接排入河川、湖泊或地下水,影響生態環境與公共衛生。爲協助露營場業者瞭解並遵循最新規範,自去年起便與觀旅局合作,透過說明會方式宣導管制對象、管制方式及如何計算足夠容量之污水處理設施容量等,並調查業者廢污水處理方式。

環保局指出,目前轄內露營場已多數設有化糞池來處理廁所排出的糞尿污水,但廁所以外的生活雜排水,像是浴室、洗手檯,仍應收集並妥善處理,環保局將持續針對未符合規範的露營場進行監督與輔導,確保露營場運作符合環保規範。

環保局強調,妥善管理污水不僅能減少污染,也能提升露營場整體品質,提供遊客更舒適的露營體驗。未來環保局將持續監督並推動環保露營,透過政府與業者的共同努力,確保桃園自然環境的永續發展,實現露營活動與生態保護並行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