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彩券西施被拒!他掏美工刀猛砍嗆「1命配1命」 重判10年8月

▲陳姓男子因追求彩券行女店員遭拒,心生不滿對其攻擊後,畏罪自焚遭救回 。(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潘鳳威/臺南報導

臺南市北區今年6月22日發生一起駭人兇殺案!59歲陳姓貨車司機因追求彩券行女店員遭拒,竟多次傳訊恐嚇、尾隨對方,最後在彩券行內持美工刀和椅子猛砍、毆打,導致女子重傷、臉部重創、行動能力受損。臺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和恐嚇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0年8月。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被害女子原先互動良好,常以「幹兄妹」互稱。未料陳男對女子展追求遭拒後,竟情緒失控,三不五時就要對方回訊息、報行蹤,若不理會就以威脅方式報復。今年4到5月間,陳男三度傳訊恐嚇,以女子女兒的照片威脅「要對她不利」,還多次跟蹤女子,將鋸子放在她的機車上,使其心生畏懼。

6月22日上午,陳男持美工刀前往女子上班的彩券行,揮刀攻擊其頭部並以腳猛踹,還抄起椅子朝她頭部連續攻擊。怒喊「我一定一命配一命」、「絕對要你死」。

女子倒地後頭部撕裂、顱內出血、鼻骨骨折、手臂多條肌腱與神經斷裂,傷勢嚴重。陳男見狀不但不救人,反而逃到山區丟棄手機、企圖自焚畏罪,最後被警方逮捕送醫才撿回一命。

臺南地方法院開庭審理,陳男坦承犯行,並表示願支付10萬元補償金給女子。不過,法官查出他先前曾因過失傷害罪遭橋頭地院判刑4個月,去年6月才執行完畢,出獄後仍不知悔改。法官認爲,陳男手段兇殘,造成被害女子終身傷害,雖未釀成死亡悲劇,但行爲已構成殺人未遂,罪行重大,不足以減輕刑責,依殺人未遂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0年8月,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