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提琴家按喇叭被砍手!影響演藝生命仍原諒他 輕判1年6月定讞
▲小提琴家陳譽,遭路霸砍傷手。(圖/翻攝陳譽臉書)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小提琴家陳譽,2022年1月間駕車在新北市三重區道路行駛時,因鄭姓男子駕駛的車輛試圖變換車道,陳譽按喇叭示警,此舉引發鄭男不滿,竟沿路逼車,最後在雙方停等紅燈時,鄭男開啓陳譽的車門,持水果刀猛刺10多刀,陳譽手部受傷,部分肌腱斷裂,影響演出水準。一審將鄭男重判4年,二審因雙方和解,改判刑1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定讞。
根據網路資料以及陳譽自己的臉書,陳譽長相清秀,從7歲起就開始學習小提琴,囊括不少獎項,也指導不少學生。但發生這起行車糾紛後,陳譽的表演生活受到阻礙。
本案發生於2022年1月6日,晚間9點左右,陳譽駕車於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路往龍門路行駛,行經正義北路與長壽街口時,原本開在外側車道的鄭姓男子車輛,打算切入內側車道;這時陳譽的車輛正在內側車道,陳譽隨即按喇叭示警。但此舉引發鄭男不滿,開始對陳譽逼車,2分鐘後,兩部車因爲紅燈而停等在正義北路與六張街交岔路口。
鄭男這時下車,開啓陳譽的駕駛車門,隨即以水果刀狂刺陳譽10多刀,陳譽本能的舉起左手防禦,刀刃刺入陳譽左手前臂。鄭男也對陳譽臉部揮拳攻擊,隨即離去。陳譽趕緊到醫院救治,發現左手前臂深度切割傷合併屈指淺肌撕裂傷、左手第三及第四指屈肌刺傷導致部分斷裂、左側正中神經之掌面分支受損、疑雙眼挫傷致雙眼異常瞳孔反射。陳譽受有難以回覆的傷害,影響其演出工作。
陳譽報警,檢警循線逮捕鄭男,並依照傷害罪嫌提起公訴。一審新北地院審理後,重判鄭男有期徒刑4年。檢方上訴第二審,認爲陳譽身爲小提琴家,乃高度倚賴手部之工作者,這次因爲被鄭男攻擊,導致陳譽肌腱斷裂及正中神經之掌側分支斷裂傷勢,即使經過復健也無法完全恢復,僅能到正常人之8成,左手之演奏能力(雙音及顫音)強度也僅能回到原本之95%,功能亦僅能回到原本之90%。因此檢方請求二審改論以重傷害罪,重判鄭男。
但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爲鄭男的傷害行爲並未達到刑法上重傷害的標準「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因此仍論以普通傷害罪。此外,雙方也在二審審理時達成和解,陳譽願意原諒鄭男,因此高院改判鄭男有期徒刑1年6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7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