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轉後急切被按喇叭 駕駛逼停嗆「叭三小」代價被判4個月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駕駛小豪(化名)去年7月間開車行經桃園市蘆竹區一處巷口,因左轉後又急切變換車道,被後車駕駛按喇叭提醒,他竟心生不滿兩度逼停對方,甚至恫稱「叭三小,要比較東西嗎」、「要不要看誰車上東西比較多」。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依犯強制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小豪僅因不滿被按喇叭,竟兩度急剎阻攔後方駕駛。(示意圖/達志影像,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豪2024年7月間開車行經桃園市蘆竹區中興路一處巷口,左轉進入內側車道後,又急切進同向的外側車道,後方駕駛見狀覺得危險,便按鳴喇叭提醒,卻引發小豪不滿,當場緊急剎車阻攔該名駕駛,接着下車打算上前理論,但因爲被副駕駛座的人拉住,才又返回車上繼續駕車。
然而,小豪還沒有消氣,見該名駕駛也要開車離去,竟又加速超車至對方的前方,再度緊急剎車阻攔,並下車恫稱「叭什麼意思」、「叭三小,要比較東西嗎」、「要不要看誰車上東西比較多」。
事後,遭小豪攔停的駕駛選擇報警,並提出行車記錄器檔案爲證。小豪到案之後,對於上述行爲均坦承不諱。
桃園地院法官認爲,小豪年紀尚輕,僅因爲「自認的行車糾紛」,就在馬路上切換車道、急停逼車,妨害他人正常駕車的權利,最終依犯強制罪,判處他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