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費案再開庭 顏寬恆堅持無罪、高喊:我非常冤枉

國民黨立委顏寬恆因沙鹿莊園豪宅捲入竊占國有地、假買賣及詐領助理費案,一審被依貪污、僞造文書罪判7年10月、6月;二審今開庭,顏堅稱無罪,並當庭高呼「我非常冤枉!」自己因家庭背景、社會印象遭抹黑,希望二審公平審判還他清白。

檢方起訴指出,顏寬恆沙鹿莊園竊占國有地1097.14平方公尺,2021年選舉遭告發,顏未脫手又以借款爲名目以4515萬元賣給張姓女設計師,並和妻子陳麗凌、建設公司負責人林進福共謀,由張出面向顏購買豪宅爲假買賣,另顏任立委期間以林進福爲人頭詐領108萬元助理費。

臺中地院ㄧ審依貪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僞造文書罪,判顏7年10月、6月,竊占判無罪;陳麗凌被訴僞造文書判無罪。

另林進福依貪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僞造文書罪,判7年8月、6月,被訴竊占判無罪。張姓女設計師,依僞造文書罪判4月,顏的弟弟顏仁賢依竊占罪判6月。

臺中高分院二審今上午開庭,顏寬恆表示,一審就竊占部分判他無罪,是正確的判決,他全無竊占犯意、犯行,另一審就他房子假買賣、詐領助理費認定有罪,他說當時正值選舉期間遭噬血媒體攻擊,他決心要處理沙鹿莊園並賣掉,因林進福貸款困難才借錢給他,過程都是正常交易。

顏指出,他2018年國會助理有出缺決定聘用林進福,林也從事選民服務並非人頭助理,一審僅以林的妻子製作「顏董代收代付總表」,就認定林的錢流向他,但該表示林妻個人、主觀臆測所制,卻變成將他冠上貪污罪的理由,自己完全不能接受。

顏寬恆還說,他擔任立委從事公職的初心就是服務選民,每天兢兢業業、如履薄冰,卻因爲個人家庭背景、社會印象,就被媒體、司法抹黑,只求二審更夠公平審判,他也當庭高呼「我非常冤枉!」不能僅一個代收代付表,就將無比沈重的貪污重罪強壓在他身上。

林進福說,他和顏寬恆認識近30年,原就常常協助顏選民服務,後來有機會擔任正是國會助理與有榮焉,平時服務也增加很多,但自己不習慣照相,曾受他服務的朋友聽聞他遭貪污罪嫌起訴,都紛紛提供證據、表示願意作證,妻子做的「顏董代收代付總表」也是他被起訴後才知道。

公訴檢察官葉建成主張,ㄧ審就顏等涉犯竊占、顏的妻子涉假買賣僞造文書等判無罪,均無理由,該土地是顏寬恆及妻子陳麗凌實際使用,且自2013年起開始竊占,該屋甚至以建造價格一半出售,買賣過程倉促,交屋後原屋主甚至還住在裡面,質疑「天底下豈有這種交易?」

葉也認爲,「顏董代收代付總表」是林妻製作,她最初坦承是林只是她記帳,後來才翻供改稱是自己所寫,顯示爲迴護先生所言,且該記帳長達4年又是公司內帳,顯與實際金流相符,另請合議庭審酌顏等均否認犯行,無悔意,認爲一審量刑過輕。

顏寬恆。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