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處滿地洋酒、現金 高市前建管副處長收賄百萬定罪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圖/翻攝Google Map)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高雄市建管處前副處長李政賢因收賄上百萬元,檢廉人員在他住處搜出大批洋酒、紅包及現金,最終因貪瀆罪判刑3年半定讞。他涉案豪宅國硯建案竣工報告造假,幷包庇不符規範的執照申請,全案定讞。
根據調查,國硯建案因廚房防火隔間及防火門疑未達標準,竟由建築師提供虛假的竣工檢查報告,透過跑照業者向建管處提交申請。李政賢身爲副處長,涉嫌包庇此案,讓該建案於2013年9月成功取得執照,遭檢調認定收賄行爲明確。
廉政署南調組接獲檢舉後,前往李政賢住處搜查,驚見客廳及房間擺滿洋酒及紅包,並查扣超過百萬元現金。進一步追查,他被控將鉅額資金匯往海外,儘管每年薪資達百萬元,他仍涉嫌將1至2百萬元轉移至國外,檢方以貪污及僞造文書罪提起公訴,李政賢全程否認。
案件歷經高雄地院判刑6年8月、最高法院兩度發回重審,高雄高分院更2審認定李政賢貪瀆罪成立,各判3年半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判決定讞。高分檢已接獲卷宗,將安排執行刑期並通知李政賢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