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淪企業門神!新竹縣勞工處長、副處長4人遭起訴
記者楊永盛、郭玗潔/新竹報導
新竹縣勞工處爆貪污!處長劉家滿、副處長林東山涉嫌收受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化許姓公關顧問賄賂,淪爲遠東公司門神,讓遠東公司屢屢違反勞基法,卻免罰共26萬。另外,劉還是仟崧家園及芊馨園護理之家的隱名股東,長期坐享紅利,庇護兩家公司違法,導致弱勢勞工求助無門。全案經新竹地檢署偵結,認爲劉、林、許、仟崧家園康復之家範姓負責人4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罪嫌重大,依法向新竹地院提起公訴。
。▲新竹縣勞工處處長劉家滿、副處長林東山因貪污被起訴。(圖/調查局提供,下同)
起訴書指出,劉於2009年10月至到2020年7月15日擔任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副處長,而後又升職爲勞工處處長,負責裁罰涉及勞動基準法、就業服務法的勞僱爭議。林則從2020年年10月28日起任副處長,協助相關業務。
遠東新埔廠一名王姓員工在2023年3月24日,經由縣民信箱向勞工處申訴「違法超時加班」、「交接班未給加班費」。勞工處進行檢查後,發現王姓員工按公司要求,每日需提前30分鐘以上到廠交接班,卻沒有加班費,於是函告遠東公司違反勞動基準法後,遠東公司雖稱提前到班是這名員工的個人因素,並非主管指示,但仍被認定違法罰,原應罰鍰5萬元並公告處分,但劉、林將案件退回處分書,辦事員被迫重新籤辦,讓遠東公司免罰。
經查,原來是遠東公司化學纖維廠公關室許姓顧問從2020年起,每年農曆春節前都會到勞工處送百貨公司禮券賄賂,劉共收了3萬元、林則收了2萬5千元,許還多次在LINE上探詢案情,而後許、劉、林、3人共謀不裁罰該案,劉、林便將案件退回處分書。
王姓員工發現遭吃案,2024年年4月18日再度申訴遠東公司,經另名承辦人員調查後確認違法,原本應裁處遠東公司10萬元,劉卻和許姓顧問連絡後就拒絕用印,直接退回處分書,導致辦事員又被迫重新籤辦內籤,遠東公司再度免罰。
另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賴姓承辦人於2024年4月15日,到遠東新埔廠執行外籍移工專案檢查,發現遠東公司違反3條勞動基準法,將案情移送新竹縣政府處理,余姓承辦人僅認定遠東公司違反1條勞動基準法,劉又僅裁罰部分違規,指示餘項告誡,庇護遠東公司免罰得利5萬元。
職安署賴姓承辦人也在2024年6月5日前往仟崧家園,發現仟崧家園違反勞動基準法3項規定,移送新竹縣政府處理,原本要罰共6萬元,然而劉姓處長卻是仟崧家園隱名股東,且持續收取範姓負責人給的分紅,竟以「忙於評鑑」爲由退回處分書。
範姓負責人也在同年10月僞造造補領薪資領據,和與陳述意見函一併送交勞工處,讓承辦員誤以爲已和解,重擬簽呈建議不予處分,再由劉蓋章,庇護仟崧家園免罰得利6萬元。
另外,劉也是芊馨園護理之家之隱名股東,芊馨園護理之家遭申訴有加班規定及勞保投保不實,劉也和林同謀,讓芊馨園護理之家免罰共計26萬8756元。
全案經新竹地檢署偵辦,認爲劉、林爲新竹縣政府勞工處高階主管,卻收受院東公司許姓顧問賄賂,淪爲遠東公司門神,導致弱勢勞工申訴無門,劉又做爲仟崧家園及芊馨園護理之家的隱名股東,長期享受高額分潤利益,在勞工處內部假借處長職權對下級施壓,讓業者免罰,惡性非輕,將劉、林、許姓顧問、範姓業者4人依人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