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正副勞工處長涉貪押半年 各以50萬元、30萬元交保

新竹縣勞工處正副處長劉家滿、林東山涉貪,今年2、3月間雙雙遭羈押,10日開庭法官裁定兩人分別以50萬元、30萬元交保。(邱立雅攝)

新竹縣政府勞工處前正、副處長劉家滿與林東山遭控於2023年至2024年間,涉嫌收賄或放水,另劉家滿擔任養護中心股東,涉嫌包庇不法不開罰,今年6月間遭新竹地檢署起訴,10日當天開庭,兩人分別以50萬元、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海出境。

起訴書指出,林東山多次在應執行遠東新世紀勞檢裁罰時,因長期收受對方禮券,而改以不罰或低罰。而劉家滿則是擔任養護中心與護理之家隱名股東,在該中心遭職安署發現違反勞基法與勞保投保不實,應裁罰時,非法庇護,讓兩家公司免於遭裁罰6萬及26萬餘元。

檢察官認爲劉與林,均爲新竹縣勞工處高階主管,卻違背職務上之行爲收受禮券,淪爲遠東公司門神,致使弱勢勞工申訴無門。劉家滿長期享受養護中心、護理之家高額分紅,遂於執行勞檢裁罰時,一人分飾二角、內神通外鬼,假借處長職權,直接或間接施壓裁罰案件承辦人,又在背後捉刀,提供業者脫免裁罰的不正方法。

新竹地檢署於6月17日,依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起訴兩人,且早在2、3月間兩人均被羈押禁見。直到本月10日法官才裁定劉、林分別以50萬元、30萬元交保,同時限制住居、限制出海出境。

新竹縣府迴應表示,劉、林目前都已交保,縣府尊重司法調查,另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渠等應於3個月內申請復職,將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