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有態度 | 醉駕送早產妻子就醫被判無罪:緊急避險絕非對醉駕的縱容

19日,一則改編自江蘇高院真實案例的短劇衝上熱搜。

春節前夕,建築工人趙赫陽的妻子意外滑倒早產。因工友全部返鄉,救護車需1小時後抵達,情急之下趙赫陽醉駕送醫。警方瞭解情況後協調救護車接力救援,母子平安。事後趙赫陽因醉駕被起訴,法院最終認定其行爲屬“緊急避險”,免於刑罰。

妻子早產、工友返鄉、救護車不及……趙赫陽醉駕送醫背後的焦灼與無奈值得共情。法院以“緊急避險”免罰,本質是在生命權與交通秩序間做出的價值權衡,體現着法律對生命的敬畏。

但必須明確,緊急避險的認定是法律在極端情境下的審慎裁量。其適用有鐵一般的邊界:危險須現實緊迫,手段須唯一無奈,損害不能超過必要限度。正如網友感嘆:“幸好過年期間車少,不然就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或許有人從中讀出法外開恩的暖意,但更該明白,這份寬容只屬於別無選擇的絕境,而非日常僥倖。若有人因此覺得醉駕也能找藉口,那是對法律的徹底誤讀。

畢竟,法律懂你的急難,卻絕不容忍拿規則當兒戲。

撰文|向玲 主編|李錦 審覈|朱宗威 *文章爲主編有態度原創出品,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出品 | 瀟湘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