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幹部酒駕醉駕,被當場查獲
據重慶市武隆區紀委監委官方微信公衆號“風正武隆”,爲進一步嚴明紀律規矩,強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切實增強紀法觀念,帶頭遵紀守法,堅決遏制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爲的發生。現將4起黨員、幹部酒駕醉駕問題通報如下。
1.陳剛,重慶市武隆區廟埡鄉和平村黨支部原書記、村委會原主任,2025年1月8日19:45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2025年4月22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洪忠彪,重慶市武隆區示範幼兒園專職副書記,2025年3月20日22:39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2025年7月22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田小龍,中共黨員,重慶市武隆區教師進修學校八級職員,2025年3月23日20:00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2025年7月22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李萬進,重慶市武隆區江口鎮銀廠村黨支部書記,2025年5月17日20:23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查處。2025年7月22日,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稱,區紀委監委多次通過印發專項工作通知、通報典型案例、組織簽訂拒絕酒駕醉駕承諾書等方式,反覆重申“酒後禁駕”紀律紅線。今年以來,區紀委監委會同區公安局建立紀警協同聯動查處機制,嚴肅查處了一批黨員、幹部酒駕醉駕問題,暴露出個別黨員、幹部紀律意識淡薄、規矩意識缺失,也暴露出個別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幹部職工教育管理監督寬鬆軟。
全區黨員、幹部要認真汲取教訓、切實引以爲戒,深刻認識到酒駕醉駕行爲不僅給社會、家庭、個人造成嚴重危害,也是嚴肅的違紀違法問題,必須堅決摒棄“下班不歸管”“偶爾不礙事”等錯誤思想,牢固樹立紀律規矩意識,時刻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實把鐵規鐵紀內化爲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