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大廠「港香蘭」爆重大違規!16項藥品回收 衛福部令全面停工

▲港香蘭16項藥品回收。(圖/臺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本土中藥大廠「港香蘭」爆發重大違規!衛福部和臺南市衛生局進行定期稽查時發現,該公司在「非核準場所」製造藥品,已移請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衛福部中醫藥司司長蘇奕彰指出,目前已責令業者全面停止製造作業,並全面回收不合格藥品,另也已徵詢相同藥證廠商,其餘廠商皆可以遞補,用藥上沒有短缺問題。

藥物製造工廠需符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GMP)規定,並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檢查合格,取得藥物製造許可後始得製造。但蘇奕彰說,該藥廠被查獲在未通過覈准的廠區生產藥品,已立即依照程序處理,目前全線停工,需改善且經過勘驗後,纔會覈准恢復生產。

根據《藥事法》規定,未經覈准擅自制造的藥品屬僞藥,可依藥事法規定製造僞藥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之刑責;明知爲僞藥而販賣者則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之刑責。

蘇奕彰說,因爲涉及民衆用藥安全,從寬認定要求全面回收,目前廠商已配合回收,也跟有相同藥證的藥廠徵詢遞補藥材,其餘藥廠皆表示原有的庫存和增加生產都沒有問題,所以用藥上不會出現短缺問題,相關罰則接下來由有地方衛生局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