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香蘭16項產品下架回收 總經理致歉:全面停工啓動GMP改善
▲衛福部稽查發現港香蘭藥廠在非核準廠區製藥,涉違規已移送臺南地檢署。(翻攝自港香蘭公司臉書,下同)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本土知名中藥大廠「港香蘭」爆發重大違規!衛福部與臺南市衛生局進行例行稽查時,發現該公司在「非核準場所」製造藥品,違反《藥事法》,全案已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港香蘭」經理蔡家安表示:「此次疏失深感歉意並承擔全責,已責成全體同仁全面改善,杜絕重演。」
據瞭解,依藥事法規定,藥廠需通過藥物優良製造準則(GMP)並取得許可證方能生產,但港香蘭卻在未經覈准的廠區製造。涉案藥品依《藥事法》屬僞藥,製造者最重可判10年徒刑,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販售者則面臨7年以下徒刑及5000萬元以下罰金。因涉及民衆用藥安全,衛福部已要求「全面回收、從寬認定」,目前廠商已配合下架,後續將由地方衛生局裁處。
針對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近期公告「港香蘭」公司對於 GMP 稽查中發現的缺失,深表遺憾,並向主管機關與社會大衆致歉。特此向社會各界鄭重說明:一、全面配合主管機關:本公司已依主管機關指示,立即將 16 項產品(不限批號)全面啓動下架回收,並暫停所有制造作業。所有處置均依規定執行,並持續與主管機關保持密切溝通,確保過程公開透明。
二、確保產品品質與用藥安全:目前市售產品均經檢驗合格,品質無虞,民衆可安心使用。本公司將進一步強化品管制度,全面提升檢驗標準,讓藥品安全更加嚴謹可靠。
三、啓動全面改善計劃:針對本次事件,本公司已展開以下改善措施:製程與紀錄檢討:全面檢視生產流程與文件管理。原料與檢驗制度強化:提升進料與品檢標準。環境與作業流程優化:確保符合 GMP 要求。內控與稽覈制度重建:建立更嚴格的內部監督機制。
四、港香蘭藥廠總經理蔡家安表示:「對於此次疏失,我深感歉意並承擔全責,已責成全體同仁立即投入專案改善,從生產環境、品管流程到內部稽覈,全面強化制度,杜絕同類情形再次發生。我們將以最高標準自我要求,守護民衆健康安全。」港香蘭藥廠承諾,將持續落實各項改善措施,並定期向主管機關報告進度。對於此次事件造成的疑慮與困擾,本公司再次表達最誠摯的歉意,並懇請社會各界持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