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文智落跑…檢察總長拜會高院院長 執法程序研議雙方有共識

連一鮑魚前負責人鍾文智炒股判刑確定,發監前因臺灣高等法院未延長電子監控失聯,最高檢察署要求臺北地檢署調查後陳報,檢察一體令引發「檢察官查法官」誤會;檢察總長邢泰釗日前會見高院院長高金枝,承諾各自就執法程序研議。

鍾文智月前判刑30年5月確定後逃亡,最高檢3月16日於假日時間發佈新聞表示立場,稱「最高檢察署函請臺北地檢署全力緝捕鍾文智到案,同時通知有關單位加強境管措施,以防潛逃境外,落實刑罰執行」。

最高檢的同一份新聞稿還表示「鍾文智2017年即有冒用他人護照出入國之事實,就外界質疑法院於科技設備監控期滿後未予延長一節,請臺北地檢署儘速查明釐清,並將調查結果陳報最高檢察署」等。

邢泰釗於擔任高雄地檢署檢察長時,高金枝是高雄地院院長,2人是舊識,邢高升後本來就有意去拜訪高,在最高檢聲明措辭引發檢察官對承辦法官「偵查」的誤會後,邢上班日後前往高院會見高金枝,將檢察官、法官對重大金融犯罪被告防逃列爲談資,再研議程序上有無疏漏,以亡羊補牢。

據表示,會面時,高金枝認爲法官所作出的判決、裁定,本就應該接受檢視,邢泰釗也向高金枝說明會內部檢討、因應,雙方有共識。

至於法界有人誤爲最高檢的聲明透露「檢察官有意偵辦法官」的信號,知情人士說,檢察官對法官的審判事項有監督義務,除非法官品操有疑或貪贓枉法,檢察官纔會偵查,關於鍾文智逃亡遭通緝一案,邢泰釗面會高金枝,外界不必有太多聯想。

臺灣高等法院院長高金枝。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檢察總長邢泰釗。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