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預算自砍自編 行政院裝神扮鬼
中國時報社論
行政院大砍地方一般性補助款25%後,一個華麗轉身,又以照顧地方之名,喊話追加預算填補缺口,自砍自編,自導自演,把國家預算當成魔術雜耍,此舉或能替大罷免添柴火,代價卻是賠掉政府的公信力、制度的正當性與國家的競爭力。卓內閣有權無謀,治國無方;只有政治,沒有治理,短短一年,已毀掉曾向國人許下的「聽取民意、解決民瘼」承諾。
自導自演 爲大罷免添柴
行政院上月表示,由於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被立法院要求自行調整刪減636億,因而決定以統刪地方政府一般性補助款25%的方式因應。爲此,臺北市政府率先向行政院提出訴願,市長蔣萬安痛批政院剝奪弱勢族羣權益,「完全是官逼民反」,4日他更與南投、雲林、彰化等多位藍營縣市長同赴政院,正式遞交訴願書,宛如上演「地方包圍中央」。隨着縣市政府反彈四起,卓榮泰又老神在在地說,一切照規定來,行政院將提出636億的追加預算,只要各縣市立委願意支持,問題就能迎刃而解。這套解方乍聽有理,論理究法卻都說不通。
首先,行政院主計總處是將一般性補助款列在「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依法律義務支出明細表」,這意味着,地方補助款被行政院自己視爲「法律義務支出」,除非地方政府違反幾種情況,包括違反限制規定、執行情形績效、拒絕提供補助經費支用、有依法得徵收財源而不徵收,否則這筆錢是連立法院想刪都不能刪的。
且根據《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中央唯有當地方政府違法時,才能減列或減撥補助款。因此,當初在野黨統刪總預算,特別要求行政院自行調整預算、刪減預算項目時,必須「排除法律義務支出」,結果行政院卻把刀揮向「法律義務支出」,這不僅是自己顛覆自己訂下的規矩,亦違反上述補助辦法。更別說,無論是立法院統刪或行政院列出的預算項目,與地方一般性補助款是在不同的預算類別及科目,兩者風馬牛不相干,行政院再怎麼乾坤大挪移,也不該讓地方政府來替自己背鍋。
第二,《預算法》規定,政府機關須符合以下4種情況,才得以請求追加預算,分別是: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所辦事業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時,及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者。
因此,此次行政院擬以追加預算之名支應地方補助款,一來明顯不符《預算法》追加要件;再者,636億補助款就是由行政院自己刪除,這代表在行政院眼中,地方政府不該拿這筆錢。既然如此,又有何追加預算的正當性?荒謬的是,眼下的行政院,卻還一副恩澤下於民的姿態,喊話追加預算補破口。這對地方來說,猶如「先餓死你再給糖吃」,行政院既想扮鬼又想裝神,葫蘆裡賣什麼藥,天下皆知。
在野背鍋 監督形同虛設
第三,爲消弭濫刪地方補助款罵名,行政院最新說詞是「調減一般性補助款是不得已,畢竟地方財政已有顯著好轉」。此言若爲真,代表地方已富到不需要636億挹注,那麼,行政院嚷着追加預算的必要性又爲何?如果不是錢太多沒地方花,就是渾然不知自己已經說謊說到自打嘴巴。
儘管如此,從統刪地方補助到追加預算,卓內閣搏命演出先縱火再救火,確實能替大罷免累積更多相罵本。因爲在野黨不僅被貼上剝奪地方福利的污名,屆時預算案若送到立法院,更將讓在野黨陷入支不支持都爲難的窘境。因爲如果支持,等於自證當初的總預算統刪無理;若反對,則形同當了行政院刪補助的替死鬼。卓內閣這波攻勢,確實很殺。
只是,經此一役,卻也更加證明賴政府政治掛帥,只求權謀卻治國無方;寧可違背法理、動搖預算綱紀,也依然故我的只搞政治、不做治理。
令人憂心的是,未來民進黨即便無法完成大罷免,立法院繼續保持朝小野大的格局,但往後中央政府總預算一旦又遭統刪,行政院必然會依樣畫葫蘆,繼續複製這種「先挪用、再追加」的手法,來達成預算規模不動如山的目標,國會依職權刪減行政部門不當預算編列的監督機制,則將形同虛設。屆時,沒錢買衛生紙卻有錢派公務車送愛犬做美容的「李俊俋們」,又將如何變本加厲虛耗公帑,實在令人難以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