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人預算增 立院籲拓展自籌

立法院預算中心呼籲行政法人應積極拓展多元自籌能力,圖爲立院議場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上路後,中央政府財政吃緊,大幅刪減明年度各部會對地方政府的計劃型補助款,並舉債4000億元支應。不過,中央政府11個行政法人仍高度仰賴政府撥補,明年度預算案共編列收入264.81億元,較今年度增加8.76%,其中6個行政法人政府覈撥經費佔收入比例甚至高達9成以上,立法院預算中心呼籲行政法人應積極拓展多元自籌能力。

中央政府對行政法人覈撥經費主要用以補助員工薪資、業務營運、設備購置及專案計劃執行。預算中心指出,115年度預算案共編列總收入1078.56億元,其中政府覈撥經費收入編列264.81億元,較114年度預算數增加8.76%,主要是國家住都中心非自償經費及融資利息相關補助收入增加,與太空中心新增辦理大氣環境衛星先期研究計劃、臺南沙崙整合測試研發基地計劃致補助收入增加所致。

明年度中央政府對行政法人覈撥經費佔總收入預算數比率爲24.55%,若扣除中科院、國家住都中心,其餘覈撥經費佔收入比率均達7成以上,其中國訓中心、文策院、影視聽中心、資安院、太空中心及運科中心等6個行政法人更逾90%。

在自籌收入部分,行政法人115年度預算案自籌收入共編列813.67億元,且111至113年度自籌收入決算來源,其中來自政府經費者由691.46億元逐年增爲915.29億元,佔自籌收入比率亦由89.16%增爲94.08%,其中以中科院及災防中心最明顯,逾9成的自籌收入來自政府經費。

預算中心合併觀察,自籌收入的政府經費及政府覈撥經費決算合計數由111年度847.75億元增至113年度1153.45億元,佔各年度總收入比率均逾90%;而各行政法人來自政府部門收入比率除國家住都中心、國表藝中心及國原院外,其餘行政法人均爲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