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方增特別預算 立院:不利財政紀律

115年度國防部主管預算規模雖再創新高,卻未優先足額編列志願役加給。圖爲賴清德總統(中)着迷彩服與官兵在海馬士多管火箭系統合影。(軍聞社)

國防部將提出總金額逾兆元的《不對稱作戰及作戰韌性特別預算》,立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國防部預計新增特別預算案迄今未送立院審議,內容仍不明,且特別預算是政府預算制度的彈性補救措施,不宜常態化作爲國防預算擴增方式,恐扭曲年度預算原貌,不利維護國家財政紀律;對此,行政院至昨晚截稿前並無迴應。

立院預算中心報告指出,以特別預算辦理武器及軍事裝備採購,或許可於短期間內籌購所需武器裝備,並藉此提高國防預算佔GDP的比率,但特別預算是政府預算制度的彈性補救措施,主要爲了因應政府施政中遇到臨時、緊急重大事故時的預算需求;然而,檢視115年度預算案,涉及國防部業務的特別預算將多達4個,「恐有常態化以特別預算因應國防經費需求之疑慮」。

此外,報告指出,明年度國防預算佔中央政府總預算18.5%,未來勢必再增加,恐排擠其他政事經費需求;115年度國防部主管單位預算案編列5613億元,較114年度的4726億元增加887億元。

報告同時指出,115年度國防部主管預算規模雖再創新高,卻未依《軍人待遇條列》第5條第1項第5款規定,優先足額編列志願役加給,恐有未依法行政之虞;面對中國持續武力恫嚇及國內外政經情勢變化,未來數年國防預算需求難以縮減,且在政府資源有限且提供服務日益增加下,國防預算擴增恐對諸如經濟發展或社會福利等政事支出 的經費需求產生排擠。

立院預算中心強調,雖然編列特別預算辦理武器採購可於短期間內提高國防預算佔比,但並非常態性國防預算擴增的適當方式,如何在有限資源下,適度提升國防經費並降低對其他政事的衝擊,行政院應儘快妥謀善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