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加薪3萬未編預算 法界人士:行政院很怪 自己違憲還說別人!

行政院以有違憲疑慮暫緩編列志願役加薪。(示意圖/資料照)

行政院拍板「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但未編列軍人加薪3萬元,並對此提釋憲。法界人士廖震質疑,行政院自己違憲還說別人違憲!釋字264號是針對未經立法院三讀的「院會決議」,而《軍人待遇條例》是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公告的有效法律。行政院有什麼憲法基礎可以片面決定不編預算?

行政院會8月21日拍板「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但未編列立法院通過的《軍人待遇條例》加給增至3萬元,並對此提釋憲。賴清德總統8月22日表示,因涉及違憲問題,行政院預計在送出總預算案時提出釋憲,後續將依照司法院大法官的釋憲結果,若合乎憲法,將追溯補齊。

對此,法界人士廖震在YT直播時表示,行政院很怪,自己違憲還說別人違憲!志願役加給屬於法定加給,總統依法公告自115年1月1日施行,行政院又未提出覆議,此時本條項之修正已經生效,就應該編入預算依法施行,這怎會是爭議問題?行政院纔是真正違憲。行政院有什麼憲法基礎可以片面決定不編預算而「實質不施行」?行政院只要不想編預算,就把法律案變成預算案?

至於釋字264號稱,立法院第八十四會期第二十六次會議決議:「請行政院在本(七十九)年度再加發半個月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以激勵士氣,其預算再行追加」,系就預算案爲增加支出之提議,與憲法第七十條規定牴觸,自不生效力。廖震強調,釋字264號解釋標的是立法院的「院會決議」,並未經過三讀,更不是法律案。行政院憑什麼認爲三讀通過的《軍人待遇條例》法律案要依照釋字26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