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希望房子能過戶給兒子 人妻就願終結46年婚姻
男子憤而訴請離婚,人妻只希望房子能過戶給兒子,就願意終結46年婚姻。(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在1979年結婚並育有2名子女,但是阿國指控,雙方個性不合,結婚初期小萱常離家不回來,也曾把出生沒10個月的孩子丟在家裡,自己跑掉,之後還將戶口遷走,雙方未同住快20年,彼此也沒有聯絡,他也不知小萱現在的住處。不滿小萱所爲,阿國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阿國指稱,當年他有一塊地所以遷戶籍,不然要農保就會被退掉。而且20多年前雙方同住時,他放在房間內的黃金不見了,小萱還欠錢要他幫忙還,但是他欠錢卻要自己還,小萱竟然還要求房子要給她跟孩子。
而且這20多年來他的工作都沒有人幫,小萱所提LINE頭貼截圖的小孩,並不是他的,是朋友的小孩,那小孩叫他阿公,小萱看到他有載女人,就說是他的女朋友,但他載的男人、女人都是外籍移工,因爲小萱跟孩子都不幫忙採收水果。
小萱辯稱,她並沒有失蹤,也沒有離家出走,也沒有消失,她現在住的房子是公婆買的房子,登記在阿國的名下,她也沒有拿走黃金。阿國自己在2014年先遷走戶籍,這之間她還有跟阿國聯繫,根本沒有找不到她的事。
阿國在還沒搬出去之前,就有跟外籍女子交往,兒子也有好幾次載阿國去搭機前往越南,阿國也常常跟越南那邊通電話,阿國的LINE頭貼是兩個小孩,可能就是阿國的小孩。她可以接受離婚,但希望房子可以過戶給兒子,貸款及訴訟費用由阿國負擔。
女兒到庭證稱,父母沒有同住10多年有了,是父親先搬出去,她每個假日都會回孃家,但父親都不在家,連過年也沒有回來,也沒有跟母親保持聯繫,當初分開住的原因,父親並沒有講,所以她不知道父母爲什麼分開住。
法官考量,阿國提起離婚訴訟,並且態度堅決,已無繼續維持婚姻的意願,而小萱也表示可接受離婚,但房子希望過戶兒子,貸款要阿國負擔,顯見小萱是因房產、貸款等事有所爭執,而不同意離婚,並非想與阿國共營婚姻生活,或對雙方的情誼尚有眷戀。
法官審酌,雙方分居多年未共同生活,期間也鮮少聯繫、溝通,縱然當初分居是因阿國單方面遷出、離家,但小萱卻消極、被動等待,均未見雙方有修補夫妻感情的舉動,且於法院審理過程中,仍然互相指責,彼此感情疏離、隔閡更深。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訴請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