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死了辦理除戶 老夫妻卻驚呆!結婚22年卻沒看過媳婦

兒子死了辦理除戶,老夫妻卻驚呆!結婚22年卻沒看過媳婦,訴請「婚姻關係不存在」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所生的兒子阿華(均化名),在2024年6月因故死亡後,他們前往戶政機關辦理除戶登記時,卻發現戶籍謄本記事欄上記載,阿華在2002年底與女歡歡(化名)結婚,並在臺灣辦理結婚登記等內容。他們及其他家屬均無人知曉此事,也未曾見過歡歡,因此依法訴請「婚姻關係不存在」。

法院審理,阿國與小萱指出,經他們再向戶政機關申請阿國的結婚登記資料,才知道阿華與歡歡在2002年底在福建登記結婚,而他們的長子前往移民署查詢歡歡的入出境紀錄,移民署告知歡歡在2004年出境後,迄今已長達20年未曾再入境。而且,歡歡也未曾與阿華共同居住,顯然與婚姻常情不符,難認阿華確有結婚真意存在。

阿國與小萱的長子證稱,阿華是他的弟弟,現在已經往生,生前與他及媽媽同住,爸爸則住在另一間房子,期間約有30年,他們有3兄弟,老二因爲身體疾病所以都住在醫院,他真的不知道阿華有無結婚,也沒有聽阿華說過結婚這件事,是因爲阿華往生後,他去辦理除戶才發現有結婚。

他在20年前有聽阿華說他有去過大陸,但不曉得去大陸做什麼事情,也沒有大陸的人士來找過阿華,他們家也完全沒有爲阿華辦過喜宴。而法院寄送訴訟文書時,該名女子表示,她從未到過臺灣,身分證是被同村人冒用,對於對方訴請離婚與自己沒有關係。

法官審酌,阿華與歡歡在2002年底在大陸締結之婚姻,並無締結夫妻關係之真意,缺乏婚姻意思之合致,且雙方並未相互履行婚姻關係之義務,也沒有夫妻共同生活的實質意思。日前依法宣判,阿國與小萱訴請判決,確認阿華與歡歡之婚姻關係不存在,爲有理由,應予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