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送好康 節能家電退稅最高2000元延至2027年底

購買節能電器每臺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貨物稅條例」第11條之1修正草案,購買節能電器每臺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措施,延長實施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同時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一次,以2年爲限,意即最長可延長4.5年。

爲促進節能減碳綠色消費,現行節能家電退稅措施規定,民衆購買經覈定能源效率分級爲第一級或第二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溼機,每臺最高減徵貨物稅兩千元,實施期間至今年6月14日,由於措施即將屆期,財政部評估有延長必要。

考量未來應持續創造節電效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衆電費負擔,對整體社會經濟具正面效益,達程二〇五〇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目標,也能促進民衆購買節能電器,行政院會今天拍板修正貨物稅條例,延長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實施期限。

根據草案,優惠措施將延長到2027年12月31日止,另增訂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一次,並以2年爲限,意即節能家電退稅措施最多可彈性延長至2029年底爲止。實際修法結果,仍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