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 生育給付「補差額」到每胎10萬 試管補助最高15萬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好孕三方案」。圖爲嬰兒示意圖。(圖/123RF)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好孕三方案」,三面向加碼生育支持,第一,中央將在既有社會保險生育給付下「補差額」,每名嬰兒一律補助10萬元;二是試管嬰兒補助升級至3.0版,每次最高可獲15萬元;三是新增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取卵每次最高補助7萬元,取精最高8000元,協助癌友求子。

根據勞動部擴大生育補助方案,過去勞保、公保、農保、軍保、國保等社會保險給付落差甚大,金額約3.9萬至7萬元不等,也有女性未有保險保障。

行政院長卓榮泰說明,自明年元旦將擴大生育補助,在既有社會保險給付之外,再加上公務預算「補足差額」,讓每胎補助均可以達到10萬元;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女性國人或外國籍配偶所生育的本國籍新生兒,也將補助10萬元。

舉例而言,現行勞保生育給付平均約7萬元,未來勞工可多領3萬元,補足10萬元,保國保的民衆,原先約領3.9萬元,之後將多領6.1萬元,補足10萬元;勞動部統計,若以2024年生育率推算,年受惠人次12.7萬餘人,經費預估42.7億元。

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也加碼。卓榮泰說,今年11月1日起將實施「3.0」方案,調高39歲以下不孕夫妻首次申請的第1次補助金額,由現行的10萬元增加至最高15萬元,對於各胎的第2、3次療程補助,由現行的6萬元增加至最高10萬元,各胎
第4到6次申請,維持6萬元,植入胚胎數最多1個。

卓榮泰指出,39歲至未滿45歲不孕夫妻首次申請的第1次補助金額,由現行的10萬元增加至最高13萬元,對於各胎的第2、3次療程補助,由現行的6萬元增加至最高8萬元,各胎
第4到6次申請,維持6萬元,40歲以上未滿45歲僅補助前3次。低收及中低收入戶,不分年齡、胎次,都補助15萬元。

根據衛福部估計,加碼後平均補助費用佔醫療費用比例,整體自53%提高到77%,未滿39歲自55%提高到84%,39歲至未滿45歲自51%提高到64%;配套措施上,各機構應將醫療項目及費用函報各地方衛生局核備,也函請各地方政府衛生局,要求各機構在提高收費前必須再次核備。

卓榮泰續指,今年9月1日開始將實施「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減輕取卵、精療程的經濟負擔,支持癌友保留生育希望。

根據衛福部規劃,新增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鎖定18至40歲癌症病友。對象爲乳癌或血液癌(白血病、淋巴瘤、多發性骨髓瘤)患者,治療恐影響生育功能者,經醫師評估後可獲補助。女性取卵每次最高補助7萬元,男性取精最高8000元,每人最多2次,預估每年約600癌友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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