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揆:明年起每胎生育給付10萬元 試管嬰兒補助最高15萬
行政院18日院會後記者會由發言人李慧芝(中)主持,行政院通過「好孕3方案」,包括「生育補助」、「人工生殖補助」以及「醫療性凍卵補助」,其中生育補助將由中央統一補貼,每名新生兒給付10萬元,降低年輕家庭經濟壓力。(陳君瑋攝)
行政院會今拍板通過「好孕三方案」,包括擴大生育補助、不孕症試管嬰兒補助3.0及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行政院長卓榮泰在會中指示,中央將在既有社會保險生育給付下「補差額」,每名嬰兒一律補助10萬元,試管嬰兒補助每次最高可獲15萬元,另新增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取卵每次最高補助7萬元,取精最高8000元。
卓榮泰表示,自明年1月1日起,擴大生育補助,在既有的社會保險給付之外,再加上公務預算補足差額,讓每胎的補助均達到10萬元;未參加社會保險的女性國人或外國籍配偶生育本國籍新生兒,基於福利服務公平原則,也將補助10萬元。
勞動部表示,針對未參加社會保險之女性國民或外國籍配偶,也發給生育補助10萬元。勞動部強調「生育給付加補助至10萬」,讓領取生育給付較低者,有較多的生育補助,提供家庭更多的育兒支持,預估年受惠人次12.7萬餘人,政府來支持家庭,鼓勵國人生育。
卓榮泰指出,今年11月1日起,實施「試管嬰兒補助方案3.0」,調高39歲以下不孕夫妻首次申請之第1次補助金額,由現行10萬元調高至最高15萬元,對於各胎之第2、3次療程補助,由現行6萬元增加至最高10萬元。
卓榮泰表示,另外39歲至未滿45歲之間不孕夫妻,首次申請第一次補助金額,由現行10萬元調高至13萬元,對於各胎之第2、3次療程補助,由現行6萬元增加至最高8萬元。低收及中低收入戶不分年齡及胎次,均補助15萬元。
卓榮泰指出,今年9月1日開始實施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減輕其取卵(精)療程的經濟負擔,取卵具最高7萬元/次補助,取精最高8千元/次補助,以此政策支持與協助癌友保留未來生育的希望。
卓榮泰最後強調,請勞動部、衛生福利部、農業部、本院人事行政總處及國防部持續通力合作,加速完成相關法制及行政準備作業。也請各地方政府及民間企業,以更多元的支持措施,營造育兒友善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