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亡夫遺物見外遇鐵證 正宮心碎控:小三要求定情物放靈柩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一名人妻控訴,丈夫A男因意外去世,她在辦理後事時,竟發現丈夫外遇小美(化名),小美甚至要求將定情物放入靈柩中,讓她無法接受,憤而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雖然小美矢口否認與A男的關係,但臺北地院法官沒有采信,日前判她應賠償人妻20萬元較爲適當。
▲人妻控訴,丈夫過世之後,小美竟要求將定情物放入靈柩中。(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丈夫A男先前因意外去世,她在辦理後事時,發現丈夫的手機、電腦中存有大量與小美的曖昧對話及親密合照,更誇張的是,小美不僅在她和家人的面前擅自進出丈夫的住處,甚至要求將定情物放入靈柩中,種種行爲顯然已經侵害到她的配偶權,因而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
小美則辯稱,證據照片只能證明她曾和A男一同出遊,兩人並無做出牽手、擁抱等親密肢體接觸;LINE對話紀錄的部分,內容大多都是出遊後各自返家確認是否平安、聯絡事情或關心對方身體狀況的問候語,應當沒有逾矩,況且她之前根本不知道A男已婚。
不過,臺北地院法官檢視小美與A男的對話紀錄,發現她多次向A男表示「想念你」、「愛你」,兩人還以「寶貝」、「哈尼」等暱稱來稱呼彼此,雙方聯繫密集、頻繁,甚至不時互相報告行程、日常生活細節、相約見面;此外,在兩人的合照中,小美曾將頭、臉頰倚靠在A男的肩膀上,或者由A男用手攬住她,姿勢親密。
法官表示,小美在另案訴訟中承認曾與A男同住,並要求人妻返還她放在屋內的物品,從種種證據看來,她與A男言語、舉動親暱,相處互動宛如夫妻,確實已經逾矩。
至於小美是否知道A男的婚姻狀況,法官指出,A男曾在2021年間透過LINE傳送身分證正反面照片給小美,小美一看配偶欄就能知道A男已婚,並非難以查證,最終沒有采信小美的說詞,並判她應賠償人妻20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