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畫家突猝逝!妻子辦後事驚見婚外情 小三想把「定情物」放靈柩

洪姓畫家前年猝逝,他的妻子辦理後事才發現洪有婚外情,有大量與小三的曖昧對話及合照,指控小三要求把定情物放入靈柩,認爲小三侵害配偶權,提民事訴訟請求小三賠償10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判小三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洪妻主張,她和丈夫結婚多年,洪不幸在苗栗工作室意外去世,她辦理後事發現洪手機、電腦中存有大量與小三的曖昧對話及親密合照,小三也在她和家人面前擅自出入洪位於苗栗的住處,更要求在洪出殯當天,將定情物放入靈柩。

洪妻認爲小三顯然明知洪是有配偶之人,仍與洪有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的行爲,嚴重破壞她婚姻生活圓滿,不法侵害配偶權,使她精神上受有相當痛苦,請求小三賠償100萬元。

小三反駁,洪妻提出的照片只能證明兩人一同出遊,但沒有牽手擁抱等親密肢體接觸,且現代社會風氣開放,普通異性結伴出遊常見,洪妻提出的LINE對話紀錄,內容也多爲出遊後各自返家確認是否平安、聯絡事情或關心對方身體狀況,並沒有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的範圍。

小三指出,況且她事前無從知悉洪有配偶,縱使洪曾經傳身分證照片給她,但兩人對話仍沒有超過交友份際,她並沒有侵害配偶權;再者,洪妻與洪已經分居,且對方提出的證據,她和洪之間沒有親密行爲,並未使夫妻婚姻關係破裂。

臺北地院根據LINE對話紀錄可知,洪、小三之間多有「想念你」、「愛您」、「超級想您」等語,向對方訴說愛意及思念之情,並互以暱稱「寶貝」、「哈尼」稱呼對方,且雙方密集、頻繁聯繫,不時互相報告行程、日常生活細節、相約見面,洪甚至稱呼小三母親爲「老媽」。

法院指出,小三在另案訴訟中坦承曾與洪同住,還請求洪妻返還放置於屋內的物品,認定兩人相處互動儼然如一般夫妻,確實侵害洪妻的配偶權,審酌後判小三應賠償洪妻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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